1秦朝所处的时代背景
秦朝作为践行法家思想的典型代表,却未能对法家思想全面吸收,对其中“世变则事变,事变则备变”辩证理性的观点没有足够重视,在对关东六国治理过程中没有将改革措施与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只求制度转嫁,未能实事求是,笔者认为这是秦朝灭亡的根本原因。笔者将从秦朝统一后面临的社会形势入手,分析社会阶层,结合秦朝的改革措施阐释秦朝未因地制宜招致迅速灭亡。
法治在秦的发展过程中扮演了两个阶段的角色,秦的兴盛源于法治,“秦王政后来之所以能够统一中国,是由于商鞅变法的后果,甚至于我们说秦汉以后的中国政治舞台是由商鞅开的幕,都是不感觉怎么夸诞的”。而同样是实行法治,秦在统一六国后却迅速灭亡,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呢?
2秦朝所采用的改革方针
六国贵族势力在这其中备受打压,秦国指派官吏到全国各郡县任官,而六国贵族官僚基本不用,迁移大量六国贵族至咸阳,下令“放逐蛮夷”,修建驰道,以加强统治,这严重侵犯了贵族势力的根本利益。而实行郡县制还给秦朝带来了一个致命的危机,在起义风起云涌之际,没有诸侯国拱卫秦朝,孤立无援,导致一溃千里。
秦始皇施行的“使黔首自实田”的政策并没有推动封建国家土地私有化的进程,本该在历史的关键时刻对商鞅的土地国有政策有个大突破,顺应历史的潮流,满足民众对土地私有的要求,遗憾的是他没能这么做,因为他当时只想到如何强化自己的独裁统治,其真正重心不在于建立顺应时势的土地制度,而是“权使其士,虏使其民”。
大兴土木建设,徭役繁重,民众饱受疾苦。秦朝大兴土木有现实需要,比如修筑长城抵御匈奴,修筑驰道便利交通,但是根源在于秦朝专制集权和秦始皇对自我威势的显现。
3结语
纵观秦朝实行法治的历史,可以看到秦朝法治改革的内容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并不仅仅包含上述这五个方面,其制度当中不乏具有科学和理性的规定,如“田律”中关于农田耕作和山林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即使对于当代都具有现实意义,足见其先进性和正确性。但是中国社会存在着上千年的礼治传统,下层农民远离政治,根本不能了解治国方略不懂法律要义,真正关心的只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秦法治的先进性不能在农民身上体现和实施,而其法治的不利面却被农民承受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