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显示,近日,饿了么主体运营公司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新增一条民事判决书。具体事由为原告王某在送餐过程中发生事故受伤,经鉴定为二级伤残。被告饿了么辩称与原告不存在雇佣关系,不应由被告承担原告损失。法院认为双方系通过互联网建立的新型用工关系,符合雇佣关系特点,但因原告方未佩戴头盔且无证驾驶,故被告应按60%的责任比例赔付原告损失。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饿了么赔偿原告1090096元。

法院判得好!我注意到这案子中,饿了么辩称和骑手不存在雇佣关系!这再次说明了目前很多企业,存在的现象!外包以推卸责任!外包人员就不属于他的员工!也就是俗称的''二等公民''的让人愤怒的歧视和不公平现象!这次判决,法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饿了么等外卖公司扮演的角色是什么呢?

跑外卖有自己跑的,也有进外卖公司跑得,自己跑的叫众包,不和外卖公司签合同的,所以可以不交金,多拿钱,外卖公司也管不了你,差评啥的也无所谓,所以很多人图省事图钱就跑众包,和外卖公司签合同的,要交金,收公司统一管理,也不能随意吃差评啥的,所以确实很多跑外卖的和外卖公司没有雇佣关系的。

你觉得觉得把外卖骑手委托给第三方是合理的么,骑手本身在这个地方工作却被外包给另一个公司签约。

我打个比方,就像之前的酸菜方便面,厂家会认为:酸菜不是我生产的,我只是委托别人来生产,出了事跟我没关系,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道理是想通的,酸菜确实不是你种的,也不是你来生产的,你只是采购过来,用于深加工,难道这样做,出了事就可以撇清责任么?往深了说这叫投“毒”。

外卖公司肯定是有责任的,造成这一切的根源又是什么呢?

虽然有的时候很烦部分外卖员横冲直撞,不遵守交通规则,几次被他们恶意别车给弄到,甚至还被撞到过。

但据他们说,如果超时一单,或者被投诉差评基本一天白干,平台扣钱的时候可以肆无忌惮。

不出问题公司赚钱!出了问题与你无关!餐是饭店的责任,送餐是骑手的责任,而且还全不上保险,不是雇佣关系!还称人人都心甘情愿,反倒认为自己做了大好事,自己提供了平台,就是帮你提供赚钱机会的公益平台。

根本矛盾在于,骑手没有五险一金。不解决这个问题,今天是饿了么,明天是美团,后天就是三通一达,五险一金说白了,是打工人保命的东西。什么都是外包第三方,动不动就劳务派遣,这种模式真该重新讨论了。干着最累的活,拿着最少的钱,出了问题还没有兜底,到最后挣的钱还不够看病的。

一边扣着分成,一边差评罚款,做了好事就是公司榜样,出了问题就成了编外人员。请大家想想,骑手的维权成本有多高,本就收入不稳定,又造成了身体伤残,最后还要再付出时间精力打个冗长繁杂的官司,而企业呢,拖下去就是了,到最后大不了终审赔钱,还可以再拖到强制执行。资本到底带来了什么。

别小看这个问题,劳务派遣不改变,劳动法不强势,今天是骑手,明天可能就是你我。

法院的这一判决,同时也给广大的骑车朋友提了个醒,那就是头盔一定要带,而且抽空最好去考个证。

小小头盔不起眼,关键时刻能保命。头盔可以起到保护头部的作用,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头盔可以大大降低驾乘人员受伤害的程度。佩戴头盔,安全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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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度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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