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出来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业企业
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等4项资质
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住建部最后一次,资质标准意见征求稿确认版!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3月10日前反馈

解读如下:

1、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设13个类别,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设18个类别,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

2、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业和事务所资质;

3、工程监理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资质只设甲级或不分等级);

4、工程勘察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

5、乙级升甲需符合纳税要求,要求三年的滚动周期,且有企业缴纳增值税的附加条件总包1000万专包100万。

6、保留建造师,要求企业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一级注册建造师,且主持完成相应工程类别的业绩。

7、取消中级职称和技能证要求。

8、公路三级,水利三级由原来住建委审批改为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审批,审批难度系数增加。

9、……

新标准预计将很快实施,各企业资质规划好了吗?

一、总则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一)资质分类分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4个序列。其中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设有13个类别,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专业承包资质设有18个类别,一般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二)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2.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工程技术人员;

3.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4.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

1.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施工综合资质或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综合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取得施工综合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将专业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

2.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综合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专业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

3.取得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专业作业。

4.取得施工综合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其他内容请见正文。

为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要求,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于2022年3月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gc@mohurd.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封请注明“资质标准征求意见”字样),邮编:100835。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2.《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3.《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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