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周尚伃
2月23日晚间,东方证券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48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增发不超过3.08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二、完成发行后15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将本次发行的情况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三、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四、公司在境外增发股票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东方证券表示,本次H股配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联交所的批准。本次A股配股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批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据记者了解,东方证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68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服务实体经济,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编辑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