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寻亲成功后被生母微信拉黑的男孩刘学州在海南三亚自杀,于当日凌晨经抢救无效死亡。刘学州曾称,自己幼时就被亲生父母通过中间人卖给养父母。
24日晚间,记者从大同市公安局新荣分局获悉,该分局接警中心24日接到多名网友关于刘学州被买卖一事的报警,目前相关部门正展开调查,有调查结果会向社会发通报。
根据此前报道,刘学州养父母在其四五岁时发生意外身亡,此后他跟随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生活。2021年12月6日,刘学州在网上发布寻找自己亲生父母的视频。视频中,他称来自河北邢台,2004年到2006年之间出生,由于父母是未婚时生下他,在他三个月大时,养父母从山西大同一家饭店将他买来。
2021年12月15日,山西临汾警方通过DNA比对找到了刘学州的亲生父亲。2022年1月初,刘学州又前往内蒙古见到生母。之后,刘学州称生母微信将其拉黑。
在生前发布的微博长文中,刘学州表示,自己出生时被父母卖掉做彩礼,4岁养父母双亡,曾是校园欺凌的受害者。“寻亲男孩被二次遗弃”等这些标签是他最真实的经历。他寻亲成功后,因在网上公开自己被生母拉黑的截图、被“一些颠倒黑白的人说要求买房子”等经历,遭到众多网友的网络暴力。他想“也归于大海,在这里结束自己的一生”。
此前报道
曾是“感动校园十佳人物”候选人之一
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会干部
1月24日,刘学州曾就读的河北邢台南宫双语学校一位教师告诉记者,她在办事途中得知该消息,觉得“震惊、十分突然”。该教师称,她曾短暂教过刘学州一段时间,印象中他是一个很懂事、能力强的孩子。
“当时也听说过,他家庭环境比较特殊,大家都挺照顾他的。”该教师称,刘学州在校期间还担任过学生会干部。
另一名教师表示,虽然他没教过刘学州,但印象中“他是个好孩子。”该教师称,他曾在短视频软件上刷到过刘学州寻亲的视频。
据微信公号“南宫双语学校”,2019年12月,刘学州曾是南宫双语学校“感动校园十佳人物评选活动(初中)”的候选人之一,他的人生格言是:“上帝给每个人的人生设定了不同的开始,但是人生的结局上帝留给了你自己,去努力创造、奋力拼搏!完善自我,不断攀越。”
活动的评选简介显示,刘学州是南宫双语学校某班的学生干部,担任南宫双语学校学生会主席。他5岁时父母意外离世,从小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虽是孤儿,但处处表现出“骄人的佳绩”。自入学以来,勤奋好学,学习成绩优异,获得的荣誉数不胜数,一步步实现人生的攀越。
该微信号文章称,担任该校学生会干部,并晋升学生会主席,刘学州每天尽职尽责,负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督导和执行,“他以朴实的行动告诉我们,在塑造自我,完善自我的世界里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谁为刘学州的死负法律责任
小小年纪的刘学州去世了,在找回生身父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经历了欢喜、重逢、幻灭、拉黑、网暴,留给世界巨大的问号:悲剧何以发生?谁为刘学州的死负法律责任?
其中涉及到3个法律问题,刘学州声称当初遭到父母“出卖”,在校期间遭遇老师性侵害,以及这次遭遇网暴后自杀。
首先,当初刘学州的生身父母未婚先育,之后将其“转送”他人,并且收了一笔6000元的钱,作为结婚的彩礼。这种行为如何定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统计,我国目前买卖儿童案件,主要并不是人贩子干的,绝大多数是父母将自己的亲生骨肉出卖或者遗弃。我们在呼吁“人贩子一律死刑”的同时,对于出卖亲生骨肉的父母,又该实施怎样的法律惩罚呢?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的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之前也的确有出卖亲生子女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但是,也要注意到,司法解释没有对何为“以非法获利目的”做出解释,司法实践当中,一般会把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作为“以非法获利目的的”。所以,当初刘学州父母的这个“转送”行为,是否构成“拐卖儿童罪”,还有不少的证据门槛要过,特别是要考虑到时间久远,很多证据可能湮灭,这对警方办案提出了不小的挑战。
其次,针对刘学州自诉在学校期间遭遇校园霸凌、男教师的猥亵,目前,河北省南宫市教育局正在调查核实;南宫市公安局也在进一步了解情况,并且尽快与教育部门对接,尽早把事实核实清楚。如果真的存在猥亵犯罪,特别是性侵者利用教师这个特殊身份实施猥亵的话,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三,刘学州网上寻亲,特别是其提出希望父母亲能为其买间房子容身之后(虽然他有自己的苦衷,甚至提出不用买,就是借一间房子也行),并且被母亲拉黑之后,遭到了网友的海量谩骂、攻击,称其寻亲动机不纯,在自我炒作。
类似的网络暴力导致当事人自杀的个案已经有不少了。去年,主播“罗小猫猫子”在网络直播时表示要轻生,在生死抉择的关头,却被一众无良网友起哄喝农药,结果悲剧发生了。2018年,女护士“菲妥妥-穆修修”把自己要自杀的信息发到了网上,在海口警方的努力劝导之下已经放弃了轻生的想法,但是,网友继续网暴,称其炒作,导致其二次自杀。
死者已矣,只留下浅浅的血迹,以及一些网友兴奋之后的口水,追究众多网友网暴的法律责任相当困难,无论是在刑事还是民事层面。
虽然,我国有“诽谤罪”,但是这原则上是一个自诉罪名,而且哪怕转入公诉程序,也很难认定在“乌合之众”的网暴中谁是主要责任人。从前述两起网络起哄来说,几乎没有网友因为网暴导致当事人自杀而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如果从民事责任上说,更尴尬的地方在于,年轻的刘学州去世之后,甚至没有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为其讨回公道。
刘学州死了,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错,甚至将他的死作为下一轮网暴的集结号。也许,法律的门太窄,难以容纳刘学州的苦难;天堂的门太宽,早早让这个不幸孩子跨了进去。
即便如此,希望在法定范围之内,司法机关认真查处刘学州父母将其“送走”、校园性侵的法律责任,多少也算是对逝者的安慰。对网络暴力,特别是明显涉及人身攻击、侮辱诽谤的行为,也应该加大法律惩处力度(即使不追究刑责,也可以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立案处理),以儆效尤。
也许,刘学州是以自己的生命在证明网暴的可怕、法律的缺陷,以及警示我们和恶的距离。
来源:综合澎湃新闻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编辑 刘庆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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