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会议

作为一项公益诉讼

创新工作模式

既可以实现检察机关

对公益诉讼案件的跟进监督

又通过建立

监督与被监督机关之间良性互动

争取最好的监督效果

如何通过检察公益诉讼圆桌会议

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跟着小编一起看看

这家基层检察院是怎么做的

1月18日,保山市隆阳区检察院组织召开“规范酒类销售管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圆桌会议,就辖区内散装酒类食品安全、部分商家向未成年人售酒等问题进行了研讨,积极探索解决方案。

会议现场,检察官就公益诉讼制度进行深度宣讲,对圆桌会议的形式和目的进行解读,指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体现,目的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


会上,检察官就隆阳区2021年以来未成年人涉酒刑事案件情况进行分析,指出隆阳区还存在部分商家向未成年人售酒现象,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社会公共利益都不利。参会单位围绕各自监管职责,对隆阳区部分商家对未成年人售酒问题的监管难点发表了意见,摆事实、谈做法、说困难,厘清职责、达成共识。同时,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肯定了隆阳区检察院的工作成效,对下一步各单位如何规范酒类销售管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提出了建议。

食品安全问题、未成年人保护问题涉及行业多、监管面广,需要各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共同治理。隆阳区检察院将创新司法办案方式,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圆桌会议、走访调研等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将各行政机关“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凝聚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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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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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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