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李时亮为临漳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俊平为临漳县水利局局长;
张丽丽为临漳县民政局局长。
任命:
杨寅海为临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有林为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免去:
李时亮的临漳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王俊平的临漳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王剑飞的临漳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杨爱民的临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代进瑞的临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王有林的临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寅海的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