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者的最伟大、最光荣的任务的年轻人的教育,从婴儿出生时就开始了,通过规范婚姻制度,关注妇女的怀孕和婴儿的出生,因为,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他将妇女置于他的严格控制之下的企图从未中断过。
诚然,由于她们的丈夫频频远征,在远征时她们是留在家里的仅有的女主人,她们因此也攫取很大的自由和权力,因而也获得过分的尊重和不适当的资格,尽管如此,莱库古尽一切可能对她们进行管理。他命令未婚的女孩子自己练习跑步、角力、掷铁圈、掷标枪,她们的身体因此而变得强壮和富有活力,以后她们生的孩子也会强壮和富有活力。
她们通过锻炼增强体质以后,就更能忍受临产时的阵痛,安全分娩。父亲无权抚养他所喜爱的孩子,他必须把孩子带到一个名叫李斯奇的地方去,由聚集在那里的部落中最年长的人对孩子进行检验,如果孩子身体强健、身材匀称,长老们就命令对他们进行教育,并从9000份土地中分给他们一份。
如果孩子身体孱弱、发育不全,长老就下令将孩子抛弃到太革土斯山附近的深谷,一个名叫阿波息提的地方。长老们认定,让这样的孩子活着,对他自己和公众都是无益的,因为大自然从一开始就没有给他任何力量和良好的体质。..斯巴达的儿童不是交给用钱买来的或雇来的家庭教师进行教育,父母也没有随心所欲地对他们进行教育的自由;孩子一到7岁,莱库古就命令他们去连队入伍,他们在那里服从同样的命令,遵守同样的纪律进行共同的锻炼和娱乐活动。
在行为和勇气方面表现最优秀的,就是被提拔担任连队长。其余的孩子就要注意他的眼色,服从他的命令,耐心地忍受他的惩罚,因此,他们的全部教育就是练习服从。长老经常出现在他们游戏的地方,常常提出一些引起讨论和争论的问题,以便精确地观察每个孩子的精神状态,观察他们在战斗中的坚定性。
至于学习,他们仅仅限于学习绝对必要的东西,其余全部教育被设计为服从命令、忍劳耐苦、战斗和战胜敌人。因此,随着他们年龄增长,他们的训练也增加内容,剃光头、赤脚走路和游泳,多半是赤身裸体。到12岁时,他们的内衣就被拿走了,一年只给他们一件外衣。所以,他们的身体必然很脏,除了一年中某几个特别节日外,他们无缘享受沐浴和擦油的幸运。
他们睡在连队里,床是用芦苇做成的,芦苇是他们不用刀而用手亲自从优罗塔斯河边拔来的。冬天,允许他们增加一点点蓟花的冠毛,因为其中似乎有点儿暖气。在这个年龄时,男孩子中表现最出色的就成为长老所喜爱的同事。长老更经常去到他们锻炼的地方,观察他们在体力和智力上的磨炼,并不是走马观花或粗枝大叶地观察,而是作为他们的父辈、监护人和管理者,以便随时随地都有人对他们进行告诫和惩罚。
此外,城中最优秀、最能干的人被任命为年轻人的训导员,他指定男孩中最谨慎、最勇敢地被称为艾伦的人担任每个连队的指挥官。艾伦是已超过儿童年龄阶段2岁的人,弥尔艾伦则是年龄最大的少年。这个已年满20岁的艾伦在作战游戏中对他的部属发号施令,在室内,则要他们服侍他。他指派他的连队中年龄最大的少年去伐木,指派年龄较小的去采集野菜;他们发现哪里有,就去哪里偷,或者偷偷摸摸地潜人园圃去偷,诡计多端而又警觉地蹑手蹑脚地到公共餐桌上去偷。
但是,如果有人被捉住,就要因为粗心大意和笨手笨脚而受到鞭打。不管什么食品,只要能偷到,他们就去偷。当人们熟睡以后,或者看守不严的时候,他们就挖空了心思去偷。如果被发现,他们就不仅要受到鞭打的惩罚,而且要罚以挨饿。当然,他们的晚餐只有很少一点点,仅够充饥,为的是强迫他们去锻炼勇敢和机灵。这是使他们食物短少的第一个意图,附带的意图是,使他们个子长高。
这些孩子在偷窃时小心翼翼。他们之中有一个孩子把一只偷来的幼狐藏在外衣里面,他宁肯忍受让幼狐用牙齿和爪子把他的肚皮咬破,把肠子拉出来,宁愿选择死亡,也不愿他的偷窃行为被人发觉。如果我们考虑到今天他们的年轻人的忍耐心,这种情况就不是不可思议的,因为我们看到很多年轻人在戴安娜。奥希亚在神坛前被鞭打,以至于窒息而亡。
艾伦在晚餐后休息时,往往叫一个孩子唱一首歌,或向另一个孩子提出一个问题,要求他做出明智的回答,如谁是城邦中最优秀的人物?或者,他对某某行为有什么看法?这样做是为了使他们从幼年起就习惯于判断什么是美德,参与到同胞的事业中去。因为当他们之中的一个人被问到谁是好公民、谁的名声不好时,如果他的回答迟疑不决,就会被认为才智迟缓,在他的心灵中不能激起荣誉感。
对方回答必须说明理由,并言简意赅地提出证据。如果他对问题的陈述是错误的,就要受到艾伦的蔑视,以此作为对他的惩罚。长老和地方官员经常亲临这类小小的检验,以考察艾伦是否恰如其分地行使了自己的权力。当然,艾伦有权实施惩罚,但是如果他惩罚过于严厉或玩忽职守,在孩子们走了以后,他自己也要受到惩罚。受宠爱者的养父母也和他们的孩子荣辱与共。
据说,有一个养父曾受到地方官员的惩处,因为他所钟爱的孩子在战斗中情不自禁地口出牢骚,呼叫。这种爱是如此高尚,备受尊敬,以至于一些少女也从道德最高尚的主妇中寻找自己心仪的人。情感上的竞争不会产生误解,相反,却在关心同一个年轻人的人们之中产生相互的友谊并努力联合起来,共同使这个年轻人尽量成为多才多艺的人。
教育和告诫从幼儿时期就开始,直至终身。一旦孩子能懂话的时候,母亲保姆、父亲和家庭教师就争论怎样使孩子进步。他们没有向孩子说明什么是正当的,什么是不正当的,什么是光荣的,什么是可耻的,什么是神圣的,什么是不神圣的,什么事能够做,什么事不能够做以前,孩子任何话都不能说,任何事都不能做。如果他听话,就平安无事,如果不听话,就要用威胁和敲打使他改正,如同对待一根弯曲了的木棍一样。在稍后的阶段,就把孩子交给教师,责成教师考察他的举止,这甚至比读书和音乐更重要。
教师则按照家长的要求去做。当孩子已经识字、开始理解所写的内容时,他们就把著名诗人的作品交给他,这是他在学校所要读的。在这些诗句中,包含有很多规劝、很多故事、很多受赞扬的人和对古代名人的颂词,他必须将这些铭记在心,以便效法,并竭力模仿他们,渴望成为像他们那样的人。此外,七弦竖琴的教师也同样注意使他的学童成为节制而不淘气的人。
当他们教学童弹奏七弦竖琴后,他们就给学生介绍其他优秀抒情诗人的诗作,把这些诗作谱上曲子,使它们成为孩子们的心灵所十分熟悉的和声和韵律,把他们的心灵熏陶得更文雅、更和谐、更合韵律,使他们的言行更为得体,因为人的各方面的生活需要和谐与韵律。然后,他们就把孩子送给体操教师,使他们的身体更好地为德行服务,使他们不至于因为身体孱弱而在战时或其他场合表现出怯懦。这就是有产者们的做法,而有产者都是富人,他们的儿童的教育尽量及早开始,尽量最后结束。当他们受完教师的训练后,城邦接着就强迫他们学习法律,他们的生活行事都模仿为他们提供的榜样,而不是自行其是。
正如在学习写字时,写字教师先用铁笔写几行字,供学生模仿,然后,给他一块写字板,让他模仿教师所写的字。同理,城邦制定了法律,这是古代优秀的立法者创造的,把这些法律交给年轻人,以指导他们的行为,不论他是治人者还是治于人者,谁违犯了,就加以矫正,换言之,即对他们进行责问。这个词语,不仅在你们国家使用,也在其他很多国家使用。
卢西安所描述的雅典儿童的一天是雅典后期的情况,但弗里曼认为同样适用于雅典早期。
它描述的是课堂教学进程的细节,而不是像前一段节选那样描述更广泛的教育目的。它描述了一个男孩漫长而忙碌的一天,但从总体上看,它应当是很愉快的一天。它似乎还表明,该男孩在同一天要上不同的学校,这一点有些模糊不清。他黎明即起,洗净他的惺忪的睡眼,穿上外衣。然后,他从父亲的房间里出来,眼睛盯在地上,不论遇到什么人都不抬头看一眼。
在他的后面是侍者和教仆,他们手里拿着有用的学习用品:写字板或内容中有古人高尚行为的书本。如果他是上音乐学校,就拿已经调好音调的七弦竖琴。当他已经在智力课业中付出了辛勤努力并学好了学校课程以后,他就去从事丰富的消遣活动如骑马、掷标枪、掷长矛,使身体得到锻炼。然后进入角力学校,与壮健的、涂了油的学生一起在正午的烈日下受苦,在正规的体操项目中汗流浃背。然后是沐浴,时间很短,随后是午餐,只是简便的小吃,因为考虑到下午还要上学。
学校教师再一次等待着他们,等着他们的还有书本,他们或直接,或通过语言,教给他们谁是伟大的英雄,谁爱好正义和纯洁。他们通过认真思考这些美德,以浇灌他们的幼儿心灵的花园。当夜幕降临、限制了他的课业时,他稍吃一点儿东西后便就寝,经过一天忙碌后进入甜蜜的梦乡。被优塞比称为“笔端饱蘸才智的大自然的私人秘书”的,希腊人的伟大的、活着的头脑亚里士多德,在这里描述了对雅典公民的宪法规定和埃弗比中的训练,在亚里士多德的时代,埃弗比的训练年限延至三年。
宪法的现状如下:父母双方都是公民的,他们的孩子享有公民权,年满18岁时注册登记成为阿提木市区或某城镇的一个成员。注册登记以前,本市区的市民要立誓,首先,他们是否相信该青年已经届满法律所规定的年龄,如果他们的裁定是否定的,他就回到男孩子的队伍中去。其次,由陪审团裁定他是不是自由民所生,是不是婚生子,如果陪审团的裁定是否定的,他就向赫利依亚提出控告,市政当局委派五人团指责他的非法性。
如果陪审团员发现他被推荐进行注册登记是不合法的,城邦就把他作为奴隶出卖,如果陪审团员的判断对他是有利的,就必须让他注册登记为市民的一员。担任注册员的人以后要受到元老院的审查。如果发现任何人不满18岁,给他登记的那个市政官员就要受到惩罚。
经批准以后,他们就成为埃弗比团员或称军校学员。属于同一部落的全体家长举行大会,宣誓以后,从部落成员中挑选出三名年龄超过40岁的人,大会相信他们在人员上没有污点并适合监管年轻人,再由城邦市民大会中的平民从这三人中为每一部落挑选一名督导,又从全体雅典人中挑选一位年轻人的总管,由这些人负责管理他们,带领他们参观所有神庙。
以后,就行军去到庇里乌斯,在那里,驻防北部和南部的港湾木尼基亚和阿克特。平民还为他们挑选两名体操训练教师,挑选教师教他们身穿盔甲作战,拉弓射箭,掷投枪,使用火炮。十名指挥官每人每天得到1德拉克马的报酬。埃弗比团员每人每天得到4奥波耳的报酬。每个指挥官为本部落的埃弗比团队领取报酬,用它为整个团队购买生活必需品,承办其他全部必需品。
第一年进行军事锻炼。第二年,市民在剧场集会,埃弗比团员在他们面前展示战斗的队形变换后,每人领取一副盾和矛,成为边防上的巡逻骑兵,保卫要塞。他们履行这种服役为两年期,身穿骑士的外衣,享受豁免公民义务的权利。在服役期间,为了防止对军务的干扰,他们不能成为任何诉讼案件的原告或被告,除非是关于遗产继承、女继承人或继承世袭的祭司职位的案件。三年服役期满后,他们便回到普通公民的团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