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7月28日16时,一场大雨过后,一队解放军驻沈阳某部的战士在东陵路上巡逻,当他们巡逻到东陵火车站(今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的四等车站)前一公里处通往清东陵的公路处时,发现了一个白色的小布包和一只陷在泥中的黑色女式皮鞋。战士们迅速散开进行搜索,很快在小白包东北方向的树丛里找到了一具年轻女尸,训练有素的军人们迅速建立了封锁线将现场保护起来,随即立即向沈阳市公安局报案。沈阳市公安局在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出侦查人员和法医于19时赶到现场进行勘查。

东陵站老站房

现场位于东陵站前、通往清东陵的公路上,距离东陵站1公里左右,公路两侧都是高高的草丛和树丛,尸体躺在距离人行道3.4米;尸体西南8.2米的地上有一个小白布包,白布包内有人民币20元,女式衬衫一件,“六六六”粉(一种杀虫药)一包,抚顺发电厂女工李时珍的证件照一张、苹果两个和几张废纸;白布包西南2.4米处有一只陷入泥中的女式皮鞋。

女孩尸体头朝北、脚朝南地仰卧在地上,两腿向左弯曲,手上有血迹,两脚下的草地上也有血迹。女孩上穿套头式府绸上衣,内穿白线衣和胸罩;下身穿长裤,左侧裤兜内有人民币8角2分以及李时珍写给女孩本人的一页信以及一些乱纸;左脚上还穿着一只黑色女式皮鞋,和在泥中发现的那只皮鞋可以凑成一双鞋。除了那只掉进泥里的鞋外,死者的衣着完整,没有被性侵的迹象,检查死者的鼻、耳没有异物,头颈和后背、两腰处总共有20处锐器伤(其中左下颌角的一处为贯通伤)。

检查从死者裤兜里搜出的一张废纸上胡乱划着“痛苦”、“痛苦”的字样。从死者身上被刺了20刀看来,本案像是有深仇大恨的仇杀。废纸上胡乱划的“痛苦”字样,凶手很可能有不如意的事情,或者在恋爱问题上有波折而起了杀人的念头。不过,结合当时全国的环境,阶级斗争和政治谋杀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

接下来,沈阳市公安局要搞明白的是死者的身份。

根据群众查访,东陵站站长回忆说死者在15时55分乘坐火车来到东陵站(当时一共有13人下车),然后向他打听去陵前道路的方向,说是要赶汽车回农学院(沈阳农学院,1985年更名沈阳农业大学)。当时东陵站站长看当时天阴云密布,很快就要下雨,觉得一个小姑娘独自走路不安全,帮她指了路的同时还建议她搭个伴走。但是姑娘好像很着急,没有等人就急急忙忙地走了。站长的说法也得到了当时在东陵站下车的多名乘客的证实。据此,警方怀疑死者应该是农学院的学生,而她包里的那张署名“李时珍”的照片应该是死者的至亲,极大可能是姐姐或者小姨、小姑之类的直系亲属。

据此,警方立即派人分头去农学院和抚顺市发电厂进行调查。

沈阳农学院校徽,本案死者是本校学生

沈阳农学院一角

抚顺市发电厂俯瞰,本案死者的姐姐是该厂职工

很快,沈阳农学院的反馈就传来了,证实死者是时年21岁的该校二年级学生、共青团员李时兰,校团委说李时兰平时作风正派,政治上表现一般,不过团委并不了解她是否谈过恋爱。李时兰的辅导员证实李时兰曾经在7月27日请假到抚顺去看望姐姐李时珍。

抚顺发电厂方面的调查结果在当天半夜也发了回来。厂方证实时年24岁的李时珍是抚顺发电厂的会计,还未结婚,住厂里的单身宿舍,因患病,于7月24日去信去沈阳,要正在沈阳农学院读书的妹妹李时兰来抚顺看她。7月27日16时李时兰乘坐汽车到抚顺,在李时兰的单身宿舍住了一夜后于7月28日下午乘坐火车回沈阳。

通过对李家的家庭背景的调查,发现李家的情况颇为复杂。李时珍和李时兰姐妹的父亲是教员,已经在几年前去世;母亲在1952年因为贩卖假药而被判了两年有期徒刑;还有一个哥哥于1953年从香港回原籍新民县,但这一情况不管是李时珍还是李时兰都没有向各自的组织汇报。

身穿55式警服的男女民警合影(非本案民警,但能很好体现案发时民警的精神面貌)

出现场的干警们彻夜分析案情,根据手头目前掌握的线索,大致推断出了案发过程:凶手可能知道死者回校的日期和路线,在中途埋伏将死者杀害;也不排除凶手在抚顺就盯上了死者,一直尾随至案发现场行凶。不过由于此时掌握的证据还太少,无法得出确切的结论。因此,警方决定兵分几路:一路继续在农学院深入调查;一路在东陵附近深入访问群众;另一路继续勘查现场和对死者进行尸检。

7月29日5时,现场勘查和死者尸检继续进行,发现李时兰颈下甲状软骨上有一道横长14厘米、宽0.3厘米的横行索沟。右端有0.5厘米的表皮剥脱,明显是绳索勒过的痕迹,另外发现死者眼结合膜有溢血点现象。说明死者的死因并不是那20处锐器伤,而是被绳索勒紧窒息而死。20处锐器伤皆长约2厘米,其中有5处深达胸腔和腹腔,最深的达6.3厘米,衣服上被刺的裂口在立体显微镜下检查出有一端呈锐角,一端较宽并有锉断的布丝。由此推断这20处锐器伤皆由一柄刃长7厘米以上、刃宽不超过2厘米的单面刃刀。

现场没有搏斗痕迹,尸斑出现极少,初步推测死者是先被勒脖颈,失去意识后再被锐器刺扎的可能性较大。另外,尸检再度证明死者没有被性侵过。

在现场附近的大规模搜寻又发现距离死者北部25米、距离人行道5.3米的杂乱树丛下又发现了另一个白布包。包里有蓝色制服上衣、女式上衣和白布单各一件。布包旁边放着一件已经被水洗过的灰柞蚕丝质地的制服裤和一双青色万里式男式胶鞋。

7月29日中午,在东陵附近摆摊的赵某某来东陵派出所报案,说他家被盗了。他对做笔录的民警是这么说的:“28日下午两点来钟,他正在东陵前摆摊,住在他家隔壁的三顺子跑来告诉他说‘你家的门被撬开了,快回去看看吧!’我急忙叫三顺子帮我看摊子,就往回走,半路迎面来了一个穿黄上衣、灰裤子、20多岁的家伙,腋下夹着一个白布包,走路慌里慌张。我回家一看,放在炕上的白布包不见了,想起刚才走对面的那个夹包的家伙,无疑就是他偷的。我接下来就按着他往市内逃走的方向急忙奔东陵站追赶下去。到了车站就问站长是否看见夹包的家伙。站长回答没看见这个人,同时站长还对我说‘刚才有位单身女学生到陵前去,赶紧给她搭个伴吧!’我一路上没有遇见女学生,也没有看见偷我包的人。”

市局侦查员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让赵某某辨认从杀人现场找到的小白包。赵某某辨认后说这包就是他的东西,但是包里少了两条青色裤子,但是包边上的柞蚕丝裤子和男鞋却都不是他的。警方因此初步确认:柞蚕丝裤子、青万里鞋应该就是盗窃犯留下的东西,至于盗窃犯是不是杀害李时兰的凶手,还需要进一步侦查。

根据赵某某提供的情况,警方再度召开案情分析会,会后决定接下来采取如下措施:

1、去农学院调查死者李时兰生前品行作风、接触关系、和谁搞过恋爱等私人情况。

2、去抚顺调查李时珍的情况,是否给妹妹李时兰介绍过对象。

3、去李时兰的原籍新民县了解李时兰的家庭情况,有无阶级仇恨,其父生前有无仇人。

4、对案发现场周围(大理石厂、东陵苗圃、沈吉铁路养路段、英达乡生产社等单位)进行调查摸底,从治安危险分子中发现线索。

5、访问附近群众,了解7月28日下午有谁在东陵路上走过,一边追查盗窃犯的去向;此外根据初步了解的盗窃分子外貌衣着在全市及附近市县布置追查。

6、对盗窃犯遗留的柞蚕丝裤子进行技术检验。

在基层派出所的帮助下,市局在现场周围的大理石厂、东陵苗圃、沈吉铁路养路段、英达乡生产社等单位布置召开群众座谈会,很快获得以下线索:

英达乡生产社社员陈某某反映:7月28日他乘汽车从市内回来,14时左右在东陵前下车,在经陵后下水泉回家途中,行至距离犯罪现场约300米的龙尾巴沟北坡时突然听到两声“哎呀”尖叫,声音很大,像是女人的声音。行至万年桥附近,和追赶盗窃犯的赵某某相遇。

宏丰社主任刘某某反映:7月28日下午他从市内回社里,17时左右他行走至东陵北小街附近,由对面走来一个20多岁、中等个头的男子、穿着白裤衩白背心,光着脚,左肩搭着一件黄色外衣,右胳膊夹着一条蓝色裤子,都用水洗过了,来人低着头,面目没有看清,他顺着铁路线踏着枕木往市内方向走。

警方分析,赵某某由东陵的陵前跑到陵后需要40分钟,从赵某某和陈某某相遇地点推测陈某某走到龙尾巴沟的时间是16时,陈某某跑到现场需要2分钟30秒左右,推测行凶杀人的时间应该是16时10分左右。

去沈阳农学院调查的侦查员发现:李时兰在农学院有个追求者——原籍在抚顺的本校学生杨某某,但是屡次求爱都遭到李时兰严词拒绝。而且此人和李时兰同在7月27日请假离校,两人前后脚,如今尚未返校。

8月1日,由沈阳市公安局刑侦处处长为组长、大东分局局长为副组长、由20多人组成的专案组正式成立,对这起命案进行侦办。

在随后的案情分析会中,专案组对这起案件进行全面分析后,提出了诸多矛盾之处。

从凶手的行凶手段看:死者身上有刀伤和勒痕,死前没有搏斗痕迹,可以推断凶手使用突然袭击的手段,先勒后刺,符合先前的勘查分析。但是现场的鞋和小包掉下的位置和犯罪手法有矛盾,因为死者受勒时出于本能必然要马上扔掉手里的一切东西并挣扎,但现场勘查结果却是死者先脱掉鞋、后将包扔掉。

从杀人动机看:从刺杀了20刀的凶狠手段,以及死者的家庭情况之复杂,死者本人又有人追逐求爱等情况看,存在仇杀的可能。凶手也有计划地准备了绳子和刀子,但是现场发现的盗窃赵某某的盗窃犯遗留物,说明在案发时段盗窃犯可能也在现场,如此的话就和蓄意仇杀有矛盾。

如果假设盗窃陈某某白布包的盗窃犯和杀害李时兰的凶手是同一个人的话,从勘查结果看,盗窃犯行窃后行至现场的时间和路线分析,盗窃犯是有可能作案的。推断盗窃犯发现对面来了持包的孤身女子后见财起意而进行拦路抢劫杀人也是有可能的。可是,凶手在杀人后非但没有把李时兰身上的财物抢走,甚至将他已经偷得的陈某某的财物也一并抛弃了,这显然不符合抢劫杀人的初衷和目的。

专案组认为,虽然本案还存在上述矛盾之处,但并不影响案件的侦查。任何侦查方向不经过调查证实都不能轻易否定。因此必须逐个澄清,必须依靠群众发现线索。

8月2日,解放军东陵炮校(炮校距离铁道线10多米)警卫连战士蒋某某向专案组反映:7月28日17时左右他在炮校门岗执勤,看见一个穿蓝裤子白背心、肩上搭着一件黄色上衣的年轻男子匆匆走过。此人的特征和宏丰社主任刘某某所描述的人是一致的;住在铁路沿线的老太太张某某反映:7月28日17时候她出门倒水,也看见了和蒋某某描述相同的年轻男人在铁路线上快步走着。此处归毛君屯派出所管辖,因此专案组前往毛君屯派出所了解情况。根据专案组提供的这个年轻男子的外貌特征,毛君屯派出所提供了一个线索:管内的21岁无业青年李某某,天天穿一件黄色上衣外出。经细查,李某某不仅有黄色人上衣,还有白色背心和青色万里胶鞋。7月28日上午10时看到李某某外出,7月29日看到他时发现青万里胶鞋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黄色胶鞋,并且还把头发剪短,表现反常。但是针对李某某进行了三天的排查,结果因为他没有灰色柞蚕丝裤子,因此他的嫌疑被搁置了。

8月4日,前往抚顺、新民的侦查员陆续返回,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曾经向李时兰求爱并屡遭拒绝的学生杨某某在7月27日离校后就前往其家住和平区的哥哥杨某处打麻将,麻将从7月28日下午一直打到深夜,于7月29日早返回学校,因此杨某某的嫌疑也被排除。至此,唯一还能有线索价值的就剩下那条灰色柞蚕丝裤子了。

沈阳市公安局技术检验科在检查这条裤子后发现其上没有血迹,在裤腰上发现缀有表示洗染店编号的“XXX”号码。专案组立即和沈阳市服务业公司联系,由后者出面召开全市洗染者会议,对这个号码进行调查。8月4日当晚,北市分局查出管内有三家洗染店洗过“XXX”这个编号的裤子。其中正华洗染房于6月17日洗过一套灰色柞蚕丝制服,6月18日被人取走,洗衣票上写着“崔涛明”的名字,住址是太华旅馆。经正华洗染房掌柜回忆:“洗衣服这个人是朝鲜族人,像个工作人员的样子。”

专案组立即抓住这一新的线索进行追查,考虑到此人留下的地址是旅店,很明显是在刻意隐瞒自己的准确住处,因此采取以物找人的办法,将这条灰柞蚕丝裤子交给和平分局刑警队和沈阳站(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的特等车站)联合队的侦查员和群众进行辨认,由北市分局调到沈阳站联合队的侦查员焦某某在看到这条裤子后表示这条裤子有点眼熟,他记得一个月前还在北市刑警队的时候抓获过一个穿着这样的裤子的盗窃犯,是个朝鲜族人。因为所偷物品价值很小,对他进行教育后就释放了。

今日的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50年代的沈阳站

专案组立即前往北市分局刑警队调查案卷卷宗,果然查到了崔涛明的案底:时年28岁的崔涛明是沈阳轧钢厂统计员。此人在7月14日夜间因为行窃被热心群众抓了个正着后扭送至北市分局,因损失价值不大而被教育释放,由沈阳轧钢厂保卫科派人领回。

沈阳轧钢厂正门,本案罪犯崔寿命就是该厂职工

专案组随后联系沈阳轧钢厂保卫科,后者表示:崔涛明真名叫崔寿命,此人在8月2日因在联营公司门口偷窃自行车被人当场发现,如今正被皇姑分局拘留审查。专案组随即经市局批准,前往皇姑分局将崔寿命提出,其外貌特征与之前掌握的罪犯特征高度吻合,其所穿的青色裤子经赵某某辨认,确定是他丢失的物品。因此,专案组确认撬窃陈某某家的盗窃犯就是崔寿命。随即由入室盗窃为突破口,以逃跑路线和李时兰被害现象相交,且有充分作案时间为切入点对崔寿命展开突审,当天就突破了崔寿命的心理防线,让他交代了他于7月28日杀害李时兰的犯罪过程。

崔寿命虽然有正当工作,但是有小偷小摸的恶习,在7月14日偷窃被抓后认为之所以被抓,是因为身上没有防身锐器,导致遇到人没有抵抗能力所致,因此在获释后就买了刀子。于7月28日去东陵陵前行窃后绕行至河沟处,脱下柞蚕丝裤子和鞋子,换上了偷来的青色裤子后返回东陵大道。不久就看见远处走来一个年轻女子,就是李时兰,顿起行抢歹念。将小包和鞋子放好后掏出刀,隐藏在草丛中,当李时兰行至跟前时,崔寿命猛然跳出,抓住李时兰的右肩,以刀威胁她把钱交出来。但是李时兰不从,坐在地上抱住崔寿命的大腿并高声叫喊“抢劫啦,抓坏人啊。”

崔寿命惊慌不已,立即用刀向李时兰的腮部刺了一刀,李时兰的脸颊当场被扎穿,鲜血直流,但是依然高喊不止。崔寿命立即扯住李时兰的后衣领,用衣领前方勒紧李时兰的脖子,不久李时兰的叫喊声渐渐小了,在确认李时兰不动了后,崔寿命抓着李时兰的腰带拖往道路旁的草丛中,唯恐她再醒来,崔寿命丧心病狂的又用刀在李时兰身上一顿乱刺。此时他听到了有脚步声传来(巡逻的战士的脚步),立即往树丛中逃。等脚步声去远后,顾不上寻找小包和鞋子就往铁道方向逃去,途中扔掉了凶器,在一条河中将血衣洗了一遍后搭在肩上后顺着铁道返回沈阳北站(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的一等车站)。但是凶器扔到了哪里,崔寿命表示自己都不知道扔在哪里了。

沈阳北站,本案凶手作案后一路逃到此处

为了找到凶器这一重要的物证,专案组组织了20多名干警,并向驻军求援动用了扫雷器,在崔寿命从案发地点到沈阳北站这段逃命路线沿途的草丛和水坑先后进行了11次搜索,终于在8月11日将杀害李时兰的刀子找到。至此,7.28东陵抢劫杀人案历经14天最终告破,罪犯崔寿命以盗窃罪、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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