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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培安: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近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中国统计年鉴2021》显示,2020年我国人口出生率为8.52‰,首次跌破10‰,自然增长率为1.45‰,创1978年以来的历史新低,引发各界热议关注。如何看待我国当前人口低生育水平?人口红利是否会消失?适龄夫妇“不想生、不敢生”的问题如何解决?对此,记者专访了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培安。

记者:近日《中国统计年鉴2021》中的人口数据引发热议,如何看待我国当前人口低生育水平?

王培安: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问题始终是我国面临的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当前,我国生育水平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主要是因为育龄妇女规模逐步减少,社会生育观念总体转变,受到婚嫁、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约束,加之公共服务配套不足、生育力保护不够等,群众“不愿生、不敢生、生不出、生不好”的问题突出。短期又叠加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进一步拉低生育水平。国内外研究结果显示,历史上死亡率较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都会对生育产生较大影响。2020年,因疫情影响全球普遍出现出生人口下降现象。同样,我国年轻群体的就业、收入状况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婚育安排可能会进一步延后或取消。但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疫情控制快速有效,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恢复,疫情对生育水平的短期影响将得到改善。

对低生育水平这个新常态,我们应当客观看待,避免过度忧虑。联合国人口基金的最新报告显示,低生育率已成为全球性现象。2019年,全球203个国家(地区)中,84个国家(地区)总和生育率低于2.1的更替水平,发达国家普遍处于低生育水平或超低生育水平,欧美等发达国家还存在不婚、离婚比例居高不下的现象。低生育率的深层原因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女性受教育程度和劳动参与率的提高、人口流动性的提高、避孕方法的普及、生活方式的变迁、生育观念和养育模式的变化等。我国总和生育率自上世纪90年代降至更替水平后,30年来持续下降,目前处于较低水平。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符合全球人口发展的客观规律。对此,我们不必恐慌,要积极应对,综合施策,同向发力,切实解决群众后顾之忧,释放生育潜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记者:我国人口红利消失了吗?人口形势的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王培安:据测算,“十四五”时期,我国人口总抚养比低于50,依然处于人口红利期。预计在2035年前我国总人口都将保持在14亿以上,是全球超大规模最具潜力的市场。同时,居民消费优化升级,同现代科技和生产方式相结合,蕴含着巨大增长空间,是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最可靠的底气和支撑。未来三五十年,我国劳动力资源总量仍然比较充裕,人力资源基础雄厚。按照国际口径,预计2030年我国15-64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有9.5亿。目前,西方七国集团的劳动年龄人口总和约为4.8亿,但经济总量是我国的3倍,劳动生产率是我国的7倍多。可见,我国并不缺劳动力数量,缺的是高素质、高技能的劳动力。要不断提高劳动力整体素质和技能,变人口大国为人力资源大国、人力资本强国。要优化就业结构、改善公共服务,进一步挖掘和释放人力资源的潜力,形成“人脑红利”“人才红利”“健康红利”,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人口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也是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变量。人口多了不好,但也不是越少越好。如果生育率太低,规模降得太快,年轻人口缺乏,老龄化问题就会很突出,削弱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加重经济社会的负担。因此,要切实把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落到实处,大力构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提高出生人口数量,改善人口年龄结构,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记者:近年我国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对于延缓老龄化起到预期效果了吗?

王培安:近年来生育政策调整完善使全国累计多出生二孩1000多万人。出生人口中“二孩”占比由2013年的30%左右上升到近年的50%左右。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促进了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改善。少儿人口数量增加,比重上升,0-14岁少儿人口占比从2010年的16.6%提高到2020年的近18%。

实施宽松的生育政策,并不能扭转老龄化发展的趋势,但长期看有利于改善人口年龄结构,扩大新增劳动力供给,减轻老年人口抚养比,降低老龄化峰值水平,促进代际和谐,增强社会整体活力。“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要抓住这个机会,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落实落地,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以积极的态度、积极的政策、积极的行动应对人口老龄化。

记者:近期北京、上海、浙江、辽宁等多地密集调整生育假,普遍延长了育儿假,延长育儿假能否有效缓解“不想生、不敢生”问题?

王培安:近期多个省份普遍延长产假、陪产假,设立育儿假,例如北京、上海、湖北等地产假和生育假已达到158天,江西、青海等地达到188天,河北、陕西等地特别延长了三孩生育假。这些政策举措对于促进工作家庭平衡、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也要考虑到多数省份在2016年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加生育奖励假的基础上再次延长假期,可能会增加生育保险基金的压力。因此,在制定产假奖励政策时要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等政策措施,建立个人、企业、政府合理分担机制,强调父母共享假期、共担责任的原则,提升女性劳动参与率,降低女性因生育中断职业的风险。

构建生育支持的政策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完善落实生育休假制度只是其中一个方面。要解决群众“不愿生、不敢生、生不出、生不好”的问题,还应从多个方面着手。一是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构建政府主导、以普惠微型托育机构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托育服务体系。二是研究制定有利于婚育的税收、住房、社会保障等支持政策,推动将生育支持融入所有经济社会政策。三是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支持女性平等就业和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探索建立工作家庭平衡机制,倡导创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四是建设新型婚育文化,发挥计生协等群团组织作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强化年轻一代的生育责任意识,培育发展支持生育的文化基础。

记者:周佳佳
编辑:黄喆
审核:李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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