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环球时报新媒体】;
当地时间12月2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出台一条新规则,要求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国公司必须披露其所有权结构和审计细节,即使信息是来自相关外国司法辖区。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建筑外景。图源:视觉中国
路透社指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这一规则推进了一项进程,最终可能导致 200 多家中国公司被美国交易所剔除,并可能降低一些中国公司对美国投资者的吸引力。
这一新规则也被认为响应了美国国会于 2020 年 12 月通过的《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该法旨在确保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特别是中国公司,遵守美国的法规。
路透社分析称,与许多国家不同,中国不允许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会计审查监督机构——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对中企聘请的审计师进行监管审查,而后者负责对在美国上市的中企的账目进行认证。另外,中国不愿让海外监管机构检查位于中国国内的会计师事务所。
美国SEC一名官员表示,总而言之, “最终敲定的规则将允许投资者轻松识别其审计公司位于 PCAOB 无法完全检查的外国司法管辖区的上市公司。此外,外国(证券)发行公司将被要求披露这些实体的外国政府持股水平。”
据悉,新规则还要求通过称为“可变利益实体”(VIE) 的工具,加强对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的信息披露要求。
据报道,中国企业将有 15 天的时间对美国SEC指定他们需要加强披露的规定提出异议,后者则有长达三年的时间来命令不遵守规则的中企退市。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曾表示,美方颁布含有明显歧视中国企业条款的所谓“外国公司问责法”,完全是对中国在美上市企业的无理政治打压,严重扭曲美国自己一向标榜的市场经济基本准则,也剥夺了美国投资者和公众分享中国企业发展红利的机会,到头来只会损害美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地位,损害美自身利益。我们敦促美方停止将证券管理政治化,停止针对中国企业的歧视性做法,为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各国企业在美上市提供公平、公正、非歧视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