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近日,加拿大鹅因为拒绝退货再惹争议。在被上海市消保委专门约谈后,今天(2日)下午,加拿大鹅提交了“更换条款”的说明,承诺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依照中国法律法规退货退款。关于网购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据媒体报道,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认为,此份说明只是介绍7天无理由退换货政策,为何不能实行加拿大鹅在别的国家30天退货政策。
加拿大鹅在全球多个国家有它的售后服务标准,理应对中国消费者一视同仁。但是,加拿大鹅两条防线都没有守住,本质上还是不尊重中国法律、不尊重中国消费者。殊不知,品牌再大,大不过中国国法;售价再贵,贵不过中国人的合法权益。
加拿大鹅的傲慢也不是第一次了,之前刚刚被上海的市场监督部门处罚过,处罚的事由之一就是,在网上退换货时坚持所谓“保留最终判定权”的霸王条款。加拿大鹅两次犯了同样的“低级错误”,源于对于中国法律的“低级认识”,以为耍一些小聪明就能规避法律制约,结果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中国消费者不是花钱来买“区别对待”的,加拿大鹅要放下莫名其妙的傲慢,学会平等对待中国消费者,及时补上中国的法制课。
如今,活跃的中国市场已经成为很多国际品牌的重要增长极,某些国际品牌不能戴着偏见的眼镜“区别化对待”中国消费者,要在中国市场发展,就要学会平等对待中国消费者,这是企业经营的根基。
(文丨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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