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根据评定档次确定受助金额,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担保、免抵押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付。
5.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就读的高校学生(含新生),按国家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6.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7.孤儿资助项目:用于资助在校生中的为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贵州省教育基金会评定。获评定的学生将获得5000元/人的资助金。
8.自强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获评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500元至5000元的助学金。
9.自强奖学金: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每年评定一次,获奖学生每人奖励5000-8000元。
10.勤工助学: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每年在校内安排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贫困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获得资助,从而顺利完成学业。标准为三档,分别是600元/月、800元/月、1000元/月。
11.“一个都不能少”资助政策:为了解决学生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导致家庭失去经济收入,学校对此类学生兜底资助标准:一档8000元/年、二档5000元/年、三档3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