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可以判处缓刑,但实践中很少这么做的,而且还要考虑综合的因素:
很多人都觉得,轻伤二级是最轻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伤情了,治个病花个万八千的也就得了呗,动不动张口要个10万、20万的,那不就是漫天要价吗?
殊不知,这要看具体的情况,正常而言,法律不只会支持赔偿医疗费的,还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等。
同样是轻伤二级,伤在不同的地方,所花费的医疗费是不一样的。比如眼睛眶壁骨折、耳部外伤性鼓膜穿孔等,可能只需要静养一段时间就好了。但如果是面部疤痕超过4.5厘米,而恰恰又是在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的面部正中的部位,那以后后续治疗的整容费用可就多了去了。
同时,误工费也是一个无法确定的数额,因为不同的人工作收入是不一样的,相应地,产生的误工费用也就是不一样的。普通人每天可能只能挣一二百块钱儿,像马云这种大人物一天就不知道是挣多少钱了,由此耽误的误工费会是多少呢?
如果你只是在口头的跟对方谈,并没有表现出来任何的诚意,比如说治疗的过程中没有看望过对方、期间没有垫付过任何的费用,而只是从嘴上说我要赔我要陪赔,却又不说出赔偿的具体的数额,从现实的角度讲,会让人心里拔凉拔凉的。
而如果你将赔偿的款项拿出来、拍桌子上了,而且拿出的款项已经超出了按照法律规定对方应能够得到的数额,那就足以展现你的诚意了。
这也是非常现实的一个方面,因为如果相应的司法工作人员(包括检察官、法官)在对方明确不同意对你从轻处罚的情况下,就做主对你判处缓刑了,这对他的工作来说具有非常大的压力。毕竟对方有可能会将矛头指向相应的司法官,甚至出现比如信访、告状、举报等方式。
当然,随着近些年来法治环境的不断改善,也越来越多的司法官敢于担当。近年来就有不少地方的法院已经有这种做法了。
比如2019年山东临沂兰山法院所判的一起案件,就是这种情况。
被告人田某因其表妹与龙某发生交通事故,与朋友赶到现场”助威”,双方争执后又对龙某进行殴打。后经法医鉴定,龙某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在这起案件中,龙某就是漫天要价,要求对方赔偿60万,否则就要求田某蹲监狱。
后来田某筹措了远远超过龙某损失的8万元,并将该款项交到了法院。
法院在充分分析本案这种特殊的情况后,判处了田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