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网发布了《乐山大佛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30年经营权整体转让》。

转让方为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转让标的是乐山大佛景区内的观光游览车经营权和摊点经营权,经营期限为30年,挂牌底价为17.10亿元,保证金为1.5亿元,项目挂牌起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6日-11月29日。

(挂牌公告截图)

受让方的门槛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5亿元,可以联合体竞买。但是,如果受让方不是乐山注册企业,需在成交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乐山市市中区范围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经营。

乐山大佛景区观光游览车的运行路线为北游客中心至花湖湾,全长约2400米,有4个站点,现有工作人员共36名,需无条件全部接收这36名工作人员另行支付1200万元的观光设施设备费用。

摊位经营权范围包括大佛景区文化广场、六度文化长廊以及八仙洞码头区域(不含八仙洞码头长廊内原住民已设摊点),设置摊点面积共计5000平方米,经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食品、旅游产品、文创作品销售,休闲吧、茶座等。

本次转让对支付期限的要求比较严格,签订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40%的经营权转让费,2年内支付完剩余60%经营权转让费。

黄桷树财经测算,如果17亿元平摊至30年,每年的租金是5666万元,由于不是一年一付,需要两年内付清,17亿元的资金占用成本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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