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各权威媒体发布重磅消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宣布一项重要决定。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决定,涉及四部法律的若干规定,将极大地优化提升国防动员体制,更有利于在新时代,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更直接一点说,有利于更加充分地动员地方和军事力量,凝聚成为万众一心的雷霆之力,实现祖国全面统一。
这个消息说得特别明确,可以概括为“一个贯彻、两个依据、一个决定、四法法律、六种类别、四种规定”。“一个贯彻”就是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两个依据”就是依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一个决定”就是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四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六种类别”是指国防动员以及人民武装动员、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国防教育;“四种规定”就是领导管理体制、军地职能配置、工作机构设置和国防动员资源指挥运用的规定。该决定自2021年10月24日起施行,就是在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四部法律”有关“六个类别中“四种规定”。
事实上,全面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机制改革,涵盖“四大任务”,即建立融合顺畅的领导体系,刚性规范的保障体系,高效有序的运行体系,兼容互通的信息体系,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和军队能打胜仗提供可靠的动员保障。
早在2017年,军委国防动员部部长盛斌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重点制定完善国防动员、兵役征集、后备力量、边海防、人民防空、国防教育、军事设施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到2020年底前,基本构建起科学完备、实在管用、衔接配套的国防动员法规制度体系,为新形势下国防动员建设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对于调整更加深刻的背景,国防部长魏凤和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修订的说明中指出,20多年来,世界战略格局深刻演变,国际战略竞争呈上升之势,全球和地区性安全问题持续增多,武装冲突和局部战争连续不断,国际安全面临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更加突出。也就是说,“随着世情国情党情军情发展变化,现行国防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亟待修订完善。”
既然《国防法》修订完善了,国防动员机制自然要与之一致。这其中,一些全新的领域尤其需要重视。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是国家总理李克强。从这一点大家就可以看出国防动员其实就是地方支援军队进行战争。按照规范的定义,国防动员一般指战争动员,是国家采取紧急措施,由平时状态转入战时状态,统一调动人力、物力、财力为战争服务。 具体内容包括武装力量动员、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动员和政治动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国防部长魏凤和在说明时提到,着眼新型安全领域活动和利益的防卫需要,将传统边海空防拓展至边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领域防卫,明确太空、电磁、网络空间等重大安全领域防卫政策,为相关领域防卫力量建设提供法律依据。
当时,“秦安战略”头条号就发表了文章:重磅消息!国防法修订草案拟有重大新增内容,与祖国统一密切相关。文章指出,新的修订明确太空、电磁、网络空间等重大安全领域的防卫政策。事实上,新领域的斗争极为激烈且迫切,美军撤出阿富汗之后,其国务卿布林肯和防长奥斯汀就明确,以中国、俄罗斯为主要对手,准备下一场战争,即网络战争。
与此同时,早在2019年11月4日,美国拼凑了印度、日本、澳大利亚、捷克等超过十个国家,在我国台湾地区举行了“首次网络攻防演习”,明确以大陆为对手,以金融系统为目标,把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国民经济的“持久性、混乱性”毁瘫攻击,作为超越“抢滩登岸”的置顶选项。网络战争实际上已经成为中美对抗的最前沿!
这种时候,我们更要看到网络战争的特殊性,支撑网络战争的资源更多、更集中地掌握在地方专业力量手中。这和传统陆海空天武器装备由军事力量掌握不同,网络空间斗争呈现出“民在一线、军为底线”的特点。这种时候,国防动员机制体制的改革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价值,有助于打赢新型战争,维护网络空间新时代的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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