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隔离桩又称阻车桩是为了阻止机动车随意通行、停放,防止人车混行,保证行人安全而设置的。到底保障了行人安全了吗?
近期,短短几天,忻州城区就发生了两起严重的人行隔离桩伤人事件,之前就有非机动车撞上隔离桩致伤事件时有发生。
一、忻州城区一男子撞上隔离桩致昏迷、头部流血
8月21日晚上9时40分许,忻州交警直属二大队交警李向伟,马国俊,李建荣正在巡逻,巡至忻州城区慕山路与团结路十字路口时发现有一男子骑电动车撞到人行桩,该男子头部流血,已昏迷。执勤交警见状赶忙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护车到达后,三人协助运护人员将病人抬上车,顺利护送救护车将伤者送往医院急诊室,并从伤者身上找出手机通知其家属赶往医院!
二、忻州城区一男子撞上隔离桩,致小腿碰断
8月24日中午11时44分许,忻州交警支队古城大队交警张晋峰和廖春良巡逻至七一路花园街口时,发现有一男子骑电动车撞到人行桩,该男子当时小腿就碰断了,执勤交警见状赶忙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及时联系伤者家属,救护车到达后,二人协助运护人员将病人抬上车,顺利护送救护车将伤者送往医院急诊室,有家属到来后才放心离开。
城区非机动车道安装隔离桩,作为城市道路交通的一种管理手段,一方面起着维护交通秩序的作用,另一方面因涉及安全出行而争议不断。就隔离桩伤人事件频发问题,有网友向忻州随手拍问政平台向有关部门反映,也得到了官方回复。
8月29日,忻州一市民以“忻州特色,自行车道梅花桩”为标题,就城区新近非机动车道隔离桩安装的合理性及安全性,在“忻州随手拍”发文问政相关职能部门,建议取消这些“铁柱子。”
忻州一市民发文问政
网友称,机动车是进不了人行道、避免了人车混杂,可是产生了人、柱混杂的问题,近期就发生了多起碰撞事故。如果雨雾天、下雪天,能见度低,路面湿滑,又怎样确保骑行者的安全?
从目前网友跟帖内容上看,持反对意见者居多。核心焦点直指隔离桩存在行车安全隐患,并对其必要性及管理部门的科学规划能力表示质疑。
几起事故,不足以否定隔离桩的现实作用,但客观上对骑行群体的确存有安全隐患。新近安装的设施,每根隔离桩上几乎都留有和车辆发生碰撞或摩擦后的痕迹。包裹在桩柱上的反光贴纸,已显剐蹭后的斑驳。
为什么要安装这些隔离桩?面对市民的疑问,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了公开回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严禁机动车乱停乱放,杜绝机动车侵占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避免因机动车乱停乱放,导致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行人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车混杂,秩序混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借鉴其它地市的做法,在市区主要路口,主要街道,根据交通管理的需要,安装了部分隔离柱,同时施划了大量停车位,有效解决了乱停车、停车难的问题,也减少了因群众违法停车接受的处罚。
在合理安装和坚决取消的两种声音之外,也有网友表达了两者兼容的建议:隔离桩的选材能否换成较为柔软、不伤人的材质?
有关隔离桩之争,从未停息。百度输入关键词“隔离桩事件”,有关此类的新闻比比皆是。“非机动车道窄骑车通行不便隔离桩设置有点尴尬”“非机动车道隔离桩是去是留”“非机动车道一夜间安上隔离桩路面变成大停车场”“非机动车道加装石墩别让“安全桩”成了“伤人桩”……
其中,由《河南日报》刊发、标题为“今后,郑州市区非机动车道原则上不再设置隔离桩”的新闻较为典型。
据报道,从2019年7月26日起,郑州市区非机动车道原则上不再设置隔离桩,确需设置的应经专业设计机构设计、专家评审、城管和交警部门会商审核方可实施。针对隔离桩被拆除后,机动车来非机动车道上“抢道”的问题,交警部门、城管部门将重点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治理。
郑州市自2014年起开始施行非机动车道安装隔离桩,为何会在时隔6年后发生改变?
两“大”事件或成推手。
2019年,一位郑州市民骑电动车撞上隔离桩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同年7月18日,新华网就此事件刊发了标题为“隔离桩变“伤人桩”,城市管理须反思”的评论,直言:隔离桩变“伤人桩”警示城市管理不能任性粗放,应坚持以人为本,要像绣花一样精细,否则害民不浅。
同日,《新华每日电讯》就此事件也发表了《郑州违规隔离桩频伤人,每周平均五六例》的文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教研部副教授张效羽认为:对频频致伤的违规隔离桩,具体施工方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且城市管理方不能脱责。
从开始实施到清理整治、原则上取消,郑州之“变”有两点教训值得借鉴。
加强交通管理,还需依法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第七条: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第二十九条: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
另据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规定,分隔柱的间距宜为1.3m~1.5m。
创建文明交通,还得以人为本。城市交管怎么样,市民最有发言权。我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就是为了提高城市品位,最终达到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舒适度的愿望。
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2019年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中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交通“先行官”定位,适度超前,推动交通发展由追求速度规模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转变,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
一个城市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否安全、畅通、有序,不仅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同时也是对城市规划及交管部门执政能力的考量。
老话说得好,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砒霜有毒,尚可入药救人,何况一个小小的隔离桩?
对于忻州城区非机动车道安装隔离桩你怎么看?国内其他省市、各地是如何阻止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的?有什么更合理的措施?请留言告诉我们。
(图片信息来源:忻州交警直属二大队、五大队 微博:小米加步枪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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