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中有云:“至十岁,婿家即迎之长养为媳。”这是目前我国关于童养媳的最早文字记载,但古代社会的童养媳制度,应该在更早的朝代便已经出现了。

作为一种陈旧的陋习,在新中国成立之时便被废止了。童养媳的主体是穷苦人家的女孩子,在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之下,很多有钱的大户人家或地主家庭,都会花钱购买年幼的女孩子

地主将其当做下人养在家里,等到十几岁的时候便嫁给自己的儿子,进而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可以说这是一种黑暗制度下产生的陋习。

古代的童养媳有多悲惨?睡觉前必须做的事,现在看来让人难以接受。



一、什么是童养媳

童养媳又称为“待年媳”或“养媳”,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了,穷人家庭由于无力养活自己的女儿,便将其变卖给有钱人家。

她们从小便养在婆家,并帮助婆家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计,等到适婚年龄一到便会嫁给婆家的儿子。

童养媳制度出现有一定的社会原因,由于古代社会老百姓生活都比较贫苦,再加上当时的生产力比较低,所以农活主要依赖男人,故此一旦生下了女孩,就多了一张吃饭的嘴。所以为了减轻家庭负担便会将其卖掉,最终成为了童养媳。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很多贫苦的老百姓家庭,由于给不起聘礼娶不起媳妇,故此才会举全家之力买一个女婴,然后在自己家里养大成人,最后嫁给自己的儿子做老婆,可见并非只有大户人家才会买童养媳。

当然,无论是富裕家庭还是贫苦家庭的童养媳,基本都没有好日子过。因为婆家会认为自己花钱了,所以使唤童养媳干活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一般情况下童养媳在六七岁的时候,就要开始学会烧火、做简单的家务,稍微长大后就会伺候婆家一大家子人。



古代社会时女性的地位特别低,而这种用钱买回来的童养媳,地位要比普通女性更低人一等。

因为她们已经被当成了商品进行买卖,所以自身的价值有的时候还不如一头牛值钱,故此童养媳的境遇一般都会比较凄惨。

二、收养童养媳的原因

从奴隶制至封建制社会,男尊女卑的思想愈演愈烈,女性的地位也越来越低。在这种社会体制的束缚之下,女性被当成商品买卖的现象极为普遍。

而童养媳作为当时社会中的一种落后制度,归根结底还是传宗接代、延续香火思想的延伸。



有权势、有地位的家庭,收养童养媳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让她们延续香火,变成一个“生育机器”;

而穷人家庭收养童养媳的原因,则是害怕自己的儿子娶不到老婆,因为当时社会中的却穷人娶不到老婆的比比皆是,所以出于这种考虑才会提前做准备。

另外,童养媳也是一个免费的劳动力,即使当初童养媳也是花钱买回来的,可是这件“商品”不仅保值率高,从利用率角度来讲更划算。

因为随着童养媳年龄越来越大,能做的家务和干的活就越来越多,并且还能给老两口生孙子,何乐而不为呢?



三、童养媳睡前必做的一件事

童养媳的命运十分悲惨,因为她们往往都是婴儿或幼年时期,就已经被卖到了婆家,所以婆家给她们灌输的思想,就是要孝敬公婆、尊敬丈夫、照顾孩子

而自己的丈夫是聋哑还是残疾都没得选择,长大后都要嫁给他。绝大多数童养媳在这种思想的束缚下只能任命,即使她们的内心中也十分不情愿,但无奈于受制于婆家才不敢轻举妄动。

童养媳的工作除了日常家务、做饭之外,她们在临睡前还有一个难以启齿的工作,那就是晚上的时候要给自己的丈夫洗澡。




由于过去童养媳的年龄一般都比丈夫大几岁,更夸张的甚至还会大十几岁,所以妻子抱着丈夫吃饭的差场景屡见不鲜。

她们要伺候自己的孩子一样,给小丈夫洗衣、做饭、喂饭、喂水等等,晚上睡觉之前还要给他洗澡。即使童养媳的内心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是却不得不无奈的完成这项工作。

除此之外在寒冷动的冬季,北方地区虽然室内有炉火取暖,但是童养媳也依然要用体温为丈夫暖被窝,甚至还要伺候十几岁的丈夫睡觉,这也是一种无奈的是生存之道。



结 语

童养媳是旧社会的一种陋习,更是对女性身体和精神的一种折磨。但无奈于童养媳的家庭都比较贫困,她的父母、兄弟都要依靠她养活,所以只能忍辱负重在人世间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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