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焦作日报】;
关于启动城区防汛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焦作市城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我市城区防汛应急预案,经市城区防汛指挥部研究批准,从2021年7月21日13时起,启动城区防汛Ⅰ级应急响应。
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停业(特殊行业除外),暂停集会;2.向受灾群众发布迁安撤离指令;3.各部门、抢险队伍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4.重点隐患点各参与单位立即启动专项应急预案;5.广大群众避免外出(抢险人员除外),公安做好社会治安稳定工作,交警部门采取封路措施。
焦作市城区防汛指挥部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