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却不被处罚?这是真的吗?

幸福总是来得那么突然!

这是真的!

为持续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

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行动成果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自2021年7月5日起,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含合浦县

对十二类轻微交通违法免于处罚

为了方便大家明确和区分,小编将这十二种轻微交通违法进行了分类,按照情形分为首次免罚、应急免罚和轻微免罚。赶紧来看看平时出行时自己是否存在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吧!

十二类免于处罚的轻微交通违法

一、首次免罚

01

外地机动车(驾驶人与车辆均为非北海市籍)首次在北海因不熟悉路况驶入限行区域、在单行线逆行,或者违规临时停放等未对通行造成安全隐患,经交警现场指出后立即改正或驶离的。

02

国家、自治区法定节假日期间,首次进入北海的外地车辆(驾驶人与车辆均为非北海市籍),不按车道行驶、压线、驶入限行区域等轻微违法。

二、应急免罚

03

因紧急救助危难群众,驾车迫不得已而产生交通违法行为,且未造成不良后果,事后能够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的。

04

因道路施工围挡、前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抛锚或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救护车辆而跨压实线变道、不按车道行驶的。

三、轻微免罚

05

车辆进入导向车道(左转或直行)行驶时压导向车道线(实线)、右转弯时压车道边缘线(实线),未对通行造成安全隐患及影响的。

06

机动车辆未粘贴或者未随车携带保险标志,但是当事人能够现场提供电子化证明的。

07

机动车辆未粘贴或者未随车携带年检标志,经交警查询确认车辆年检信息合法有效的。

08

驾驶车辆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又未申领电子化证件,经交警查询确认其信息合法有效且状态正常的。

09

在城市道路驾驶小型客车,后排乘员不系安全带,经交警现场提醒后立即纠正的。

10

驾驶机动车时,在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经交警指出后立即纠正的。

11

由于道路条件、天气等客观因素致使机动车号牌被扬尘、雨污遮挡,经交警指出后立即清除的。

12

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经交警指出其违法行为后立即驶离的。

问: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交警部门在对待一些比较轻微的交通违法上,都体现了比较宽松的执法尺度。此次作出在全市范围内对12类轻微交通违法免于处罚的决定,交警部门是基于什么考虑呢?

:在执法管理工作中,公安交管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坚持宽严相济,在依法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执法的同时,结合具体事实、情节,平衡好执法力度和执法适度,该宽则宽、该严则严,对致乱致堵、肇事肇祸的严重交通违法实行严格查处,对轻微交通违法以教育劝导和口头警告为主,让群众既认识到法律的刚性和执法严肃性,又能感受到公安交管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情感温度和人性善意,体现法、理、情相统一。

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作者/来源:北海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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