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天子迭代思亲,感时以立宗庙。宗庙一直作为古代帝王诸侯上祀先君,祭封鬼神的重要场所。宗庙之中仪制虽多繁缛,却各有深意。宗庙之事,古书中论及不过四类:形制、昭穆、庙次、祭祀。抛却形制,其他三种制度皆与昭穆相通。

庙次虽有七庙、五庙之争,但事实上有争议的不仅仅是数量问题,还有庙中所奉神主孰昭孰穆,孰人越四亲当归拊始祖。祭祀中褅、袷乃至四时祭祀无不列昭穆以待来者。那么什么是昭穆?首先,昭穆是一种“制度”,是在生活中的婚姻、宗庙、祭祀、墓葬、继承及宗法制度等关系密切的一种制度。

在讨论昭穆制度时,应当先确定宗子的概念。所谓宗子,指的便是在宗族中,掌管家族祭祀宗庙权利的精神领袖。这种精神领袖一般是由家族的嫡长子担任,父死子继。

在宗庙中左右立神主牌位,昭为南向、穆为北向。神主的个数有限制,但具体的数量一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此处不提。宗子死后,一旦升拊,则昭移昭位,穆移穆位。否则,就违背了“昭常为昭、穆常为穆”概念。

商周宗庙昭穆制度略述

宗庙昭穆制度中所谓昭穆的具体意义,《辞海》中释“昭穆”说:“古代宗法制度,宗庙次序,始祖庙居中,以下父子(袓、父)递为昭穆。”

它的主要特点是父死子继,其摆放形制是:太祖或始祖尊位于西面,神主向东;而下方昭在左、穆在右,两两相对。这种简单的制度形式,规定了父子之间的统序关系,强化了宗族祭祀的神圣地位,成为后世人们确立宗族继承权的重要依据之一。

唐、虞时期立五庙。夏后氏因袭前代,并扩大了建筑的规模,造五室九阶,庙寝间相而立。至于殷代,立其庙来作存亲的寄托。然而实际上,殷自契到汤,但二昭二穆,六庙己矣,而《礼记王制》中却记载:“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由此可见,《礼记王治》中的观点并不完全符合当时的昭穆现状。

从殷代甲骨卜辞中的祭法来看,繁复无纪,很难找到什么既定的规则,因而王国维先生认为“必非周人三年一袷,五年一褅之大祭,是无毁庙之制也。”此时庙制尚属并没有准确的规定,还属于宗庙制度发展的早期。当然,殷商也在前代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了宗庙的建筑规格,立在正堂之中。

周以明堂而治广,当是的君臣定位己经有所划分,宗法服数制度初定。为彰显天子尊严,在亲亲相继为王的基础上,定祭统以示嫡庶有别,成尊尊之序列,借庙制来固守王权转换。

这时候,人们对庙数当达成了某种共识,庙数最多也不超过七庙。在庙数问题上,七庙五庙素有争议。《礼记丧服小记》有云:“王者褅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四庙”抑或是“于六世亲绝之庙”的六亲庙,都作为礼例,被后世的礼学家门所资鉴,成为学者议礼的重要资源。

西周末年,战乱不休,“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礼秩大乱。人们开始关注到礼仪节之外所传达的思想内涵,也就是“礼义”。

当时人们对礼的追问,己经从传统的进退、揖让等仪节转向了更为抽象复杂的礼的本质,即就是在节仪使用过程中体现出来的礼用伦常规范。但是,由于战乱原因,可供研究的文献不足,多为残篇断简,也使得后来的礼乐文化与夏商周时期大为不同。

汉唐宗庙昭穆制度略述

秦汉以来,大一统帝国的建立,为礼乐文化复兴提供了新的契机。秦尊始皇为祖,造始皇庙,时日既短,七庙未怠。然而,秦只二世便终结了,可以推测,所谓七庙,应当是尊奉了襄公等位先祖。

到了汉代,虽说汉承秦制,但在昭穆制度上,却自为新意,凡是帝王的全部立庙,不序昭穆,不列七庙,礼制一时隳废。对于宗庙迭毁制度,初期也并未严格实行,元帝欲改制,召礼官详议。

按道理来说,时有高祖刘邦、不祧者文武二帝,与周七庙相合。然而,韦玄成以认为当行五庙制,与当时石渠阁会议中诸位儒生所主持的七庙制大为不同。又有时臣反对,上未得行之。

元帝时期,父统与尊统的矛盾彻底显现出来:刘进没有做过皇帝,那么怎么列入宗庙系统?而汉尊文、武二帝,而此时一旦立庙,文帝必然会被迁毁,不符合时人的传统。而一旦加上刘进与文帝,就变成了六亲庙,完全违背了韦玄成立四亲庙的认识。

面对这种情况,汉元帝做出了一个妥协但不合时宜的决定,高祖与文帝百世不迁,而景帝尚在五服之内却要被毁。皇考地位特殊,但若以亲尽为由去毁庙,也言过其实。这种杂揉君统与尊统五庙制的妥协,实际上根本不合礼法,更枉及人情。

最后,韦玄成将所有的君王都加尊在昭穆以内,称五庙迭毁,然而合祭下来总共六世,虽礼所未见,但宗统与君统终于在六庙的基础上达到和解。这种统嗣混杂的昭穆排序,也为后人所诟病。

此后,汉代帝王沿着这种方向演进,发展为七庙,也是不得已的选择。

到了隋代,杨坚称帝,其宗庙制度沿袭北周,以“五庙”为主,从郑玄说,追谥武元皇帝为太祖,亲尽则三庙迭毁。盛世礼乐不废,故而于大业元年,隋文帝命杨素、牛弘、许善心等大儒,修订《五礼》。因只存太祖、高祖、始祖三庙不祧,余则迁毁,炀帝不悦,故此七庙之说,延宕多年,终未成行。是以,隋朝始终为“五庙”之制,未尝改易。

唐又沿袭隋制,武德令以隋《开皇礼》为底本,并无大的改变,所以宗庙依旧实行“五庙”之制。唐代庙制其实是融合了郑王两家之说。七庙之后,庙数因革并没有就此停歇,六亲庙与始祖再加上二不祧,视为九庙。

后逢“安史之乱”,社会动荡,政权的交接频率也非常高,有敬宗、文宗、武宗三兄弟相继为君,其统序如何?唐人依照贺循的观点,将兄弟相继视作同昭穆,三帝同时纳入同一个昭穆神主之下,所以如此算来,九庙又衍生成了十一庙。

宋明清宗庙昭穆制度略述

至于宋代,宋建隆元年,始立庙。张昭认为;“唐因立亲庙,梁氏而下,不易其法。稽古之道,斯为折中。伏请追尊高、曾四代,崇建庙室。”故因袭唐代立四亲庙。实际上,也是继承了唐代七庙制。

至道三年,由于太宗需要拊庙,太祖与太宗的关系本为兄弟,称呼以及昭穆又成疑议,判太常院李宗讷认为以伯称之;而张齐贤则称“天子绝丧期”太宗当以“孝子嗣皇帝”,后经论辩以“同位异坐”作为结论

至于嘉祐年,七室已满,而仁宗五庙可拊,礼臣此时商议目标转向了世次。孙忭首先承认了兄弟昭穆同,不能以室数定世数,以唐代为模板,请增为八室。司马光等人以为太祖没有升到东向始祖之位,仍需六世则迁。

而孙扑等人又以僖祖重为立庙之祖,庙数未及六庙,故当建立八室,终得存僖祖室。这里出现的一个潜在矛盾是,司马光等人以为太祖是未来的始祖,因为他为始封之君;而孙扑则认为僖袓才是正统始祖。关于始祖为谁,虽未提出,高下己见。

关于僖祖存留问题,再次浮现于治平四年,英宗拊庙,同堂八室既定,僖祖毫无疑义地迁祧。事情就这么简单解决了吗?事实上并没有,当时还没有确立始袓是谁,一直以默许含混的态度听之任之。

熙宁五年,果又起争执,以王安石、元绛为代表的一派上书为僖祖正名,认为僖祖可比商、周契、稷,有功之君不必为祖。而另一派韩维为首以太祖功高,而僖祖系出无因,意在存之于夹室。而当时皇帝也赞成韩维的观点。

但是,经多方谏议,以及王安石力主,皇帝终于妥协,立僖祖为始祖,配感生帝,然配天依旧为太祖。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帝王为亲伦做出让步,但配天之大祭仍主功业之君。

明初起四亲庙于宫城东南,建左右两庑,为夹室。到了孝宗继位,九庙已经具备。宪宗需要升拊,有德、懿、熙、仁四庙。所祧者何?礼官们认为:懿祖之上不知为何人,所以将之视作始祖,以商之后稷比之,当迁懿祖;

吏部侍郎杨守仁则反对这种观点,论“祖功宗德”则不当取,当以太祖为始祖,自仁祖一下立为七庙,迁德、懿、熙三宗。孝宗允礼官的建议,之后的迁祧也沿袭这种惯例。到了世宗时期,迁德祖于祧庙,奉太祖于正室,承配天大祭,解决了明始祖为谁的问题。

清代四祖庙,追尊祖、高、曾、祖四亲。祭祀始祖泽王以下四先祖。追封四祖而无庙号,努尔哈赤本有大汗名号,尊为始祖当仁不让。礼制承袭了明代的太庙,也就是在开始清代是以明代九庙制为基础的。尽管在庙数上相同,却对迁庙这种制度不予奉行。

结语:

纵观前代,宗庙多寡、昭穆分定皆自商周而始。汉代经学昌盛,对礼进行了第一次更革,韦玄成五庙说,到刘歆所谓:不祧者,在世数之外的观点,使得汉代宗庙逐渐增多,与所说七庙制大相径庭。

其后王学、郑学屡有交锋,各代取之以为用也。庙数的增多,以及偏于亲亲的昭穆兄弟制度,成为了时代的走向。由书面的尊尊之同,在礼用过程中逐步与现实磨合,亲亲成为了人们对礼用的主流,借亲亲而行昭穆,解决了兄弟、叔父等相后为父子的伦常尴尬的地位。

而宗庙昭穆制度,从嫡庶制度为始,逐渐划分为礼用,仪节的道德意义逐渐从中剥落下来,抽象化的思想内涵成了礼学新发展。基于这个基础,故而有了礼学家门以学理为名的争论,有以政权更迭为背景下的应时抉择,也有基于情理、孝道的人情礼用。

诸多礼学家借由参礼、议礼、正礼,为皇室权威与伦序重建提供演进的方向,在社会、思想、文化领域实现了“节仪”的致用。

汉唐以来,昭穆礼制的运用更加灵活,走向了致用的道路。至于宋代,庙数基本达到了稳定,而亲亲尊尊观念则在一次次的礼议论过程中,认识逐渐统一。不同礼学家尊奉的礼义随着时代不断更革,产生的摩擦与碰撞也成了时代交替过程中独有的火花,完成了了礼学思想意识体系的初步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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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诉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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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之视今,犹今之视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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