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发展促团结,以团结促发展,持续提高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发展良好局面。要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加快建设高水平滇南中心城市,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民族团结共进、亲如一家
现场办公会把脉问诊、开出良方,为新时代红河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州委统战部副部长、州民族宗教委主任何玉才表示:“我们将把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融入红河高质量发展全领域、全过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让各族群众在示范区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凝聚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思想力量与精神动力,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红河有基础,有优势。红河州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永恒的工作主题,统筹谋划,高位推进。早在1951年,红河州各族各界代表就庄严地签订了《团结爱国公约》,表明了维护边疆民族团结、永远跟党走的坚定决心。
2020年9月29日,《新时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签订仪式
近年来,红河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为根本途径,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坚持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融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一起谋划、一起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2019年12月,红河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全州先后有20个单位、13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屏边县、石屏县、弥勒市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州民族师范学校、弥勒市可邑小镇等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把握新定位、落实新要求、担当新使命。朝着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目标奋进,红河州着力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依法推进民族事务治理,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力。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入开展“四史”教育,夯实“五个认同”的思想根基,大力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构建全域创建格局,繁荣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民族团结共进、亲如一家
依法推进民族事务治理。要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聚焦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顺、强边固防建设3项重点,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全面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红河模式”,进一步提升红河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力争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面旗帜。
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要巩固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全面实施“一平台三机制”4个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强国门城市、边境城镇、抵边村镇和抵边通道建设,发展民族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建设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新时代美丽乡村。
咬定目标不放松,凝心聚力抓落实。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征程中,红河州将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深入践行新时代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着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续写无愧于新时代的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美丽红河新篇章。
民族团结共进、亲如一家
记者:黄传龙
图片来源红河日报资料库
责编:马映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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