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曝光台(6.4-6.11)
审查调查
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党委委员、技术总监陈光权接受审查调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胡小钢接受审查调查
江苏省南通市副市长陈晓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二级巡视员姜亚南接受审查调查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程同海接受审查调查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李绍海接受审查调查
哈尔滨商业大学党委原书记曲振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刘洪久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枣庄市政协党组成员、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主任王广金接受审查调查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二级巡视员姜亚南接受审查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四川省德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徐光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祁彪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烟台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于建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烟台市应急管理局三级调研员张广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招远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林建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潍坊保税港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支部书记李春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公诉开庭逮捕
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宝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二、本周案例
1、两起副部级“老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期,两起副部级“老虎”涉嫌受贿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均由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6月4日,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涉嫌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月9日,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检察机关的起诉指控中,董宏和刘宝华均被指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公开资料显示,董宏出生于1953年,今年68岁,辽宁省海城市人,198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党史系中共党史专业。曾作为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组长参与多轮巡视工作。
2020年10月2日,国庆假期第二天,中央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董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半年之后,2021年4月12日晚上九点,中央纪委监委网站又公布了董宏的处分通报,决定给予董宏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经查,董宏理想信念坍塌,“四个自信”丧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大搞迷信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纵容、默许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利;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根据检察机关的起诉指控,董宏在担任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期间,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
据公开简历,刘宝华出生于1963年8月,河北宁晋人,长期在电力系统工作,曾在水利电力部、能源部、电力部等单位工作。1998年7月后,他相继在国家经贸委电力司、国家电监会市场监管部任职。
2013年6月,刘宝华进入国家能源局,历任市场监管司司长、核电司司长,2017年8月任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0年10月17日他在任上落马。刘宝华的落马有些突然,就在被查两天前的10月15日,刘宝华还在老家河北调研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冬奥供电保障情况。
4月21日下午,中纪委网站发布通报,刘宝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双开”通报指出,刘宝华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在公司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检察机关的起诉指控透露,刘宝华在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司任职时就开始受贿,利用“担任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司经济运营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主任,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自2013年6月重新组建以来,包括刘宝华在内,国家能源局已有3只“老虎”被查。2018年1月,时任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林被查。2018年9月,时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努尔·白克力落马。
此外,国家能源局还有多名司局级干部被查,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核电司原司长郝卫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原司长王骏、电力司原副司长梁波等人先后落马。其中还包括《人民的名义》中“小官巨贪”赵德汉的原型——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据公开报道,魏鹏远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时,办案人员在其家中发现2.3亿现金,后从北京一家银行的分行调去16台点钞机清点,当场烧坏了4台。2016年10月,魏鹏远一审被判死缓,不得减刑假释。
2、弟弟、小舅子、司机都参与了相关工程,主动投案的市委书记出镜忏悔
6月8日晚,云南省纪委监委官网刊播《杞麓湖的呐喊》第六集,已经主动投案的玉溪市委原书记罗应光出镜,忏悔自己带坏了玉溪的政治生态。
罗应光说:“我自己的弟弟,自己的小舅子,去参与了抚仙湖周边的有关工程,我的驾驶员去参与了抚仙湖周边的有关工程。在星云湖的保护治理中,我为一个老板去站台说话,让老板得到星云湖的有关工程。自己在杞麓湖保护治理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玉溪的广大干部,特别是三湖沿线的干部,带了一个非常不好的头,这个表率作用没有带好头,就导致了我们的干部有样学样。”
据了解,罗应光曾在5月26日晚播出的专题片《杞麓湖的呐喊》第三集中出镜痛哭:“我真诚地向玉溪人民,向通海人民谢罪!”
官方简历显示,罗应光,1966年12月生,云南镇沅人。1997年10月,时年31岁的罗应光出任共青团云南省委副书记,4年后转任楚雄州委副书记。2005年,罗应光调任昭通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并于次年3月起任市长,晋升正厅级。2007年起,罗应光先后担任云南省建设厅厅长,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2014年8月,罗应光任玉溪市委书记,主政该地六年之久;2020年6月,罗应光任云南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直至2020年11月25日主动投案。
6月9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官网刊发评论文章《实现自然生态和政治生态双提升——六论玉溪通海县杞麓湖污染治理治标不治本 水质长期得不到改善》。文章称,玉溪市近年来发生了罗应光、张玲、姜兴林等一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政治生态遭到了严重破坏,损失极其重大,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为惨痛。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尹燕燕 孟焕然综合报道,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最高检官方网站、上观新闻、政事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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