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6月10日,湖北随州的李婆婆向极目新闻热线反映,她的孙子小明(化名)玩手机游戏,偷偷花光了她银行卡里的6.2万元养老钱。他们向游戏公司要求退款未果,目前已向当地法院提交诉状。(据6月10日极目新闻)
目前,在此案中,游戏公司不予退费的理由,看上去是牵强和脆弱的。平台表示,发现有多次上课时间和深夜玩游戏的记录,因此,无法证明游戏是孩子在玩,但是,这也同样不能证明,游戏不是孩子在玩,毕竟,按照时间段来推测,只是推测,没有实证。而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其中,法定代理人追认是很重要的因素,而平台恰恰逃避了这一点。
李婆婆一家遭遇的困境,其实在这类案件中非常典型。平台在充值时设立的门槛很低,但是在退费时要求就很高。尤其是要求监护人提供证据要证明的确是未成年人充值这一环节,账号的充值记录、孩子的自述视频等都不能作为直接证据,不少平台都要求提供监控视频,这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实在是太为难了。目前来说,很多退款成功的案例,多为媒体关注,或是诉诸法律,警方介入,也有很多家庭因为流程繁琐、纠缠不清而退缩放弃了,还有部分即便到法院起诉了,由于证据不足而被判决不退款,或是只退部分款项。
无论如何,家庭陷入这样的局面,除了家长自身监护有缺失之外,更为重要和明显的是,平台根本没有担负起社会责任的主动性。以此次事件中的这家游戏平台来说,既没有按照国家要求上线“青少年模式”,也没有对巨额充值行为有任何警觉。可以感觉到,平台潜意识里并不想防范未成年人充值,更加倾向于放任和纵容,因为经营者心里门儿清,越是未成年人越容易没有概念瞎花钱,即便家长可能找来,再设置重重关隘,可能逼到他们打退堂鼓,赚到一笔是一笔。而这种心态在当下纷繁复杂的类似平台中,其实极为普遍。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设的“网络保护”专章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也就是说,现在“青少年模式”应该是强制标配,该平台已属违法,在自身违法的情况下,对家长举证各种苛责,实在不合理。如今,既然已经诉诸法律,相信法律会给予公正的判决。
从这一案例可以看出,虽然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不断进步,但是未成年过度虚拟消费案件一旦发生,解决起来还是很麻烦。此前有多地消保委和专业人士都建议过,“青少年模式”不但应该强制普及,更应辅以人脸识别界面进行比对和认证,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但是如何彻底抑制平台“宰肥羊”的冲动,强制落地实行,纠正航向,还需要更为完善和严格的规定。
长远来看,最理想的情况是,由国家监管部门主导,研发统一标准、共享数据库、绿色高效的官方青少年防沉迷平台,不再让各个平台全凭自觉,自说自话,这样防沉迷制度才能不只是流于表面和形式,也更能促进家庭、学校、平台等多方,目标统一,行动协同地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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