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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全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积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形成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新业态、新模式、新机制,更好的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在前期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为提高意见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指出:
一、为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山东将规划20GW(风)光储一体化基地、10GW省外来电可再生能源配套电源基地、10GW乡村分布式光伏、5GW城镇分布式光伏,以及10GW海上风电、500MW生物质发电,总规模约55.5GW。
二、在地面电站方面,(风)光储一体化基地将充分利用鲁北盐碱滩涂地和鲁西南采煤沉陷地,外电入鲁通道配套可再生能源送电基地可再生能源送电比例不低于50%。新增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0%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配套储能设施按照连续充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
三、在分布式光伏方面,将开展整县(市、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实施“百乡千村”生态乡村示范工程,创新利用农村集体未利用土地作价入股、收益共享机制。支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新建公共建筑安装分布式光伏,在新建的交通枢纽、会展中心、文体场馆、 CBD中央商务区、工业园区等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示范。
《意见》明确指出:规范开发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可再生能源发展环境,地方不得向可再生能源投资企业收取任何形式的资源出让费等费用, 不得将应由地方政府承担投资责任的社会公益事业相关投资转嫁给可再生能源投资企业或向其分摊费用,不得将风电、 光伏发电规模与任何无直接关系的项目捆绑安排,不得强行提取收益用于其他用途。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
原文内容如下:
《关于促进全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积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形成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新业态、新模式、新机制,更好的促进我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在前期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编制了《关于促进全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提高意见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snyjxnyc@shandong.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济南市旅游路28666号 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邮编:250014)。
电子邮件或信函请注明“《关于促进全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人:刘晓明 姚 旭
联系电话:0531-68627655、68627613
附件:关于促进我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山东省能源局
2021年6月7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转载自光伏政策,所发内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全国能源信息平台联系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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