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公安部通报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
还记得12项措施是什么吗?在南阳又是怎样落地实施的?快来一起实地看看吧!
新措施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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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车管窗口实地了解一下吧
6月2日上午,在市区仲景北路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驾管服务大厅,从国外返回南阳的留学生小高在驾驶证到期16个月后没有参加考试便顺利恢复了驾驶资格,拿到了10年期驾驶证。他也成为6月1日公安交管“放管服”12项新措施实施后,我市第一位享受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红利”的驾驶人。
小高在澳大利亚留学,2014年他在南阳考取了小型车驾驶证。按驾驶证的换证日期,2020年1月17日他就应该换成10年期驾驶证了,可是因为疫情不能及时回国,导致他的驾驶证审验逾期。经民警现场查询,小高的驾驶证目前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按照6月1日起实施的新措施,他不用参加科目一考试。民警审核其身份证明、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以及出入境信息后,直接为他办理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
新措施.
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
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
2021年底前未及时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可以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正常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恢复驾驶资格。
具体如何实施?
详细解读告诉你答案~
01
便利延期换证
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
对无法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原件的,可凭复印件或者影像打印件办理延期业务。
02
提供救济措施
2021年底前未及时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应当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正常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恢复驾驶资格。
适用范围
措施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至2021年12月31日,因驾驶人在国(境)外未按规定时限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驾驶人,办理业务时应当核查该驾驶人出国(境)记录。
办理时限
驾驶人在2021年6月1日以后回国(入境)的,驾驶人应当在首次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
驾驶人在2021年6月1日前已经回国(入境)的,驾驶人应当在6月1日开始6个月内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
恢复范围
对符合救济措施条件的,按规定恢复驾驶资格。
疫情发生以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驾驶证状态变为“注销可恢复”的,直接予以恢复;
期间驾驶证状态变为“注销”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予以恢复。
办事材料
车辆管理所需审核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核查申请人出入国(境)信息,确认符合恢复驾驶资格的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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