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队机关各处(室)、各大队及消防救援站办公室室内全面无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所有指战员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控烟表率,自觉做到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敬烟。
在支队机关办公大楼外、各大队及消防救援站办公室室外设立室外吸烟区,吸烟者只能在室外吸烟区的范围之内吸烟。
会议室、值班室、机关大楼入口处、一楼大厅、地下车库、食堂、楼梯、电梯、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
营区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以及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
鼓励和帮助吸烟指战员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的人员给予表扬。
发现指战员在办公大楼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发现1次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处室);一年内累计发现3次及以上者,取消本人和所在单位当年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
来访者在室内吸烟的,被访者有义务阻止。
支队全体指战员都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对吸烟者耐心劝阻。
各单位设立控烟监督员,负责本单位的控烟工作。
无烟机关领导小组每季度进行控烟工作巡查或抽查,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并通报结果。
本规定自2021年06月01日起施行
共创无烟环境
在这个“世界无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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