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周五(5月28日)起
长沙整治城区机动车噪声行动升级
近日,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城区机动车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5月28日起,全天禁止车辆噪声超过88分贝的微型、小型客车在长沙城区主要道路通行。
《通告》称,为降低城市噪声、改善城市环境和提高市民生活品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就长沙城区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治理有关事项发布通告。
《通告》指出,机动车发出的噪声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机动车发动机、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擅自加装涡轮、改动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等行为。驾驶人违反相关规定将被处罚。
全天禁止
车辆噪声超过88分贝的
微型、小型客车
在长沙主要城区通行
禁止通行范围:北二环、岳麓大道、麓谷大道、枫林路、麓景路、梅溪湖北路、西二环、南二环、湘江路、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香樟路、新花侯路、长沙大道、京港澳高速、汽配城路、锦绣路、福元路、芙蓉北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包括边界道路。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除外。
市民可通过
“122”报警电话、“12345”市民热线
举报反映机动车噪声污染问题
查证属实将及时受理查处
该通告自今年5月28日起施行
长沙已查获近300台“炸街”扰民车辆:自4月23日起,长沙公安交警开展为期100天的机动车噪声污染治理集中整治行动。截至5月18日,长沙交警共查获噪音扰民车辆287台,查处相关车辆交通违法301起,扣车45台,滞留193台。
警方提醒
长沙交警将持续加大对非法改装车辆的查处力度,并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城区机动车噪音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对噪声超标的微型、小型客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对加装涡轮、改装排气管拆除消音器等非法改装车辆,除对驾驶人处以500元罚款外,一律要求恢复原状,并追究汽车改装企业的责任;
对酒驾、醉驾、无牌无证、伪造变造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零容忍”顶格处罚;
对于“飙车”等涉嫌追逐竞驶行为,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向“炸街”说不
长沙交警将全力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
给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来源丨长沙交警
编辑丨李絮枫
校对丨赵泽琴
审稿丨方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