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的中药饮片行政处罚信息(赣药监罚〔2021〕44号)显示,江西顺福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福堂中药饮片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黄芪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顺福堂中药饮片公司并非首次因销售劣药被处罚。

天眼查数据显示,顺福堂中药饮片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于2020年3月18日被江西省药监局没收违法所得11958.75元,罚款35888.64元;向前追溯,该公司因同样的问题,于2018年5月16日和7月12日两度被江西省吉安市食药监局处罚。

顺福堂中药饮片公司因相关药品抽检不合格也多次被市场监管部门通报,以2019年为例,该公司至少5次出现在药品抽检黑名单上。

2019年12月17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的《江西省2019年第5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显示,标称江西顺福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桑白皮(标示批号:170501)被检出(检查-水分;检查-总灰分)项目不合格。

2019年8月6日,贵州省药监局发布的《药品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2期》显示,标示江西顺福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盐巴戟天(生产批号:180801)被检出性状项目不符合规定。

2019年6月5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的药品抽检公告显示,标示江西顺福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金沙(批号:150401)被检出总灰分项目不符合规定。

2019年5月7日,湖北省药监局发布的2019年第1期药品质量公告显示,标示江西顺福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炒栀子(生产批号:180501)被检出性状项目不合格。

2019年4月28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国家药品评价抽验不符合规定产品处置情况的公告显示,标示江西顺福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肉苁蓉被检出性状项目不符合规定,该公司因此被没收违法所得1640.93元,罚款3281.86元。

综合来看,上述通报中,顺福堂中药饮片公司生产的药品性状项目不合格这一问题表现突出。据了解,性状项下记载外观、臭、味、溶解度以及物理常数等,在一定程度上反应药品的质量特性。中药饮片性状项不符合规定,可能涉及以下几种情形:药材种属偏差、炮制工艺有瑕疵、储存不当等。

公开资料显示,顺福堂中药饮片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3500万元,大股东为江西玉峡药业有限公司(100%持股),对外投资3家企业,涉及江西省道地药材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玉笥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江西康鑫医药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涉及中药饮片(包括净制、切制、炒制、炙制、煅制、蒸制、煮制、燀制、制炭;含直接服用中药饮片;毒性饮片:包括净制、切制、炒制、炙制、蒸制、煮制)生产、销售,统管外的中药材种植、收购、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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