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9日,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第413号联合公告生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中增补5种有害生物,使名录涵盖有害生物总数增加到446项。




什么是检疫性有害生物?


国际上将“检疫性有害生物”定义为: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并进行官方防治的有害生物。该定义包括了国内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国家之间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内容。


图 本次新增5种检疫性有害生物

首先,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修订的重要意义吧——



《名录》的制定和完善是《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及今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的《生物安全法》的具体要求。


海关工作人员根据《名录》的提示,对不同有害生物的风险特征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检疫措施。


海关总署依据《名录》及时制定相关进境产品在输出国家或地区种植、加工、储运、出口等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措施,将风险挡在国门之外。


重点来了

那么,本次新增的5种有害生物是什么?它们有什么样的危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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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番茄褐色皱果病毒



传播与为害



番茄褐色皱纹果病毒(Tomatobrownrugosefruit virus,ToBRFV)是烟草花叶病毒属的新成员,主要为害番茄、辣椒等茄科作物。该病毒既能机械传播,也能通过熊蜂、鸟和病果进行传播。2014年该病毒首次在番茄上被发现。欧洲植物保护组织(EPPO)已对ToBRFV发布预警。


番茄褐色皱纹果病毒粒体



病毒特性与症状



目前所有的市售番茄品种对ToBRFV病毒都是易感品种。ToBRFV非常稳定且容易侵染,它能在水中、物体表面以及没有植物材料的情况下存活很长时间并且仍具有侵染活力。辨别该病毒主要依靠番茄嫩叶和顶芽上的花叶症状;果实上会有斑点和黄色斑块,或者是出现果实、叶片畸形的现象;严重时也会出现果实变褐,茎杆或萼片出现坏死条斑的症状。

番茄褐色皱纹果病毒病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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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玉米矮花叶病毒



传播与为害


玉米矮花叶病毒(Maize dwarf mosaic virus,MDMV),属马铃薯Y病毒。该病毒主要在雀麦、牛鞭草等寄主上越冬,是该病重要初侵染源,带毒种子发芽出苗后也可成为发病中心。传毒主要靠蚜虫的扩散。MDMV常发生于玉米和高粱种植区。


玉米矮花叶病毒



病毒特性与症状



电镜下观察病毒粒体线状,毒株在超低温冰箱保存5年后仍具侵染能力。受MDMV侵染的玉米和高粱出现相似的症状,受害植株褪色、矮化、不育,有时提早枯死。花叶通常出现在尚处于叶鞘中而未展开的心叶基部,条斑和条点相连形成沿叶脉扩展的褪绿条纹或线条,感染后新长出的叶片变为褪绿和黄化。


玉米矮花叶病毒为害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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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马铃薯斑纹片病菌



传播与为害



马铃薯斑纹片病菌是一种严重侵害茄科、伞形花科作物的新病原,2009年首次在发病的番茄、辣椒中得以鉴定。已知这种病菌可通过带菌薯块、种子等繁殖材料以及带菌媒介木虱进行远距离传播,造成作物品质下降、产量大幅降低甚至绝收。


传播媒介:马铃薯木虱



病菌为害状


感染马铃薯斑纹片病菌的寄主可全株发病,在马铃薯上主要表现为叶片变小且萎缩蜷曲,逐渐褪绿变紫,块茎横切面具有辐射状褐色坏死线条,类似斑马条纹,严重时可致全株死亡。


马铃薯斑纹片病菌为害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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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乳状耳形螺



传播与为害



乳状耳形螺是蔬菜、瓜果、花卉最重要的有害生物之一;被多国和相关植物保护组织列为检疫性有害生物。该螺会随苗木等货物以及集装箱等货物贸易渠道传播。


乳状耳形螺



生物学特性及影响



乳状耳形螺属软体动物门、腹足纲、柄眼目、大蜗牛科、耳形螺属,植食性,抗逆性强,能适应干旱条件。乳状耳形螺除了是一种重要的农业害虫、为害蔬菜、瓜果、花卉等园艺作物之外,还可能传播4种人畜共患寄生虫,危害人畜健康。该螺对目前市面上最好的广谱杀螺药剂不敏感。


乳状耳形螺为害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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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玫瑰蜗牛



传播与为害



玫瑰蜗牛又称玫瑰橡子螺,是一种体型中等的蜗牛。和其他陆生螺类一样,它可以通过进出口货物集装箱等贸易渠道传播。


玫瑰蜗牛



生物学特性及影响



玫瑰蜗牛属软体动物门、腹足纲、柄眼目、旋轴螺科、橡子螺属,肉食性,会捕食其他蜗牛和蛞蝓。玫瑰蜗牛是许多人畜寄生虫和病原菌的中间宿主,对人类和动物健康产生巨大危害。玫瑰蜗牛习性凶猛,它们以其它蜗牛和软体动物为食,夏威夷地区曾经为控制太平洋的莫雷阿岛上入侵的非洲大蜗牛的数量而引进玫瑰蜗牛,但玫瑰蜗牛反而将夏威夷本土的波利尼西亚蜗牛吃到濒临灭绝,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具破坏力的影响。


玫瑰蜗牛



海关措施

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安全,各海关将切实做好有关寄主植物及其他限定物的进境检验检疫和疫情监测工作,一旦发现上述有害生物,依法采取检疫措施。

转载请注明来源“海关发布”
供稿/ 深圳海关、上海海关
审核/ 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
监制/ 陶永
审校/ 刘畅
编辑/ 雷煦
美术编辑/ 卫昊 常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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