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销项不匹配,如何降低税负?

 很多企业在前期有采购的时候为了节约成本,会出现不要求供应商提供进项发票,就为了节约成本,导致企业在申报纳税的时候会出现进销项你匹配,企业增值税税负压力大,一般增值税税率根据不同行业税率不同,贸易行业增值税税率13%,如果企业再进项欠缺的话,就会面对高额的增值税税负压力。

企业进销项不匹配,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呢?

首先,我们要了解企业进项不足的原因,可能存在进口商品进项差异较大的理由,作为一般纳税人企业,会计管理必须符合规范和高标准。 如果出现进口项目,销售项目不一致,甚至差异巨大,企业增值税税负会直线上升,所以应该认真分析,寻找问题出在哪里。

上下游的情况企业在一般纳税人企业登记时,由于甲方是大客户,企业可能需要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也非常被动,如果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就有可能失去生意。 进口项目为3%,进口项目不一致。 自己的企业要多交:10%的增值税。

企业财税管理的问题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企业对日常财税管理比较松散由于对供应商没有严格的要求和筛选,没有专门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所以只能取得3%的采购发票。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收据通常不是3%不是,而是合口味的采购,至少主料的采购,应该选择一般纳税人。

解决的方法:如果企业目前处于这种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解决销售额不一致的问题:

供应商的再次确认。

首先,可以研究供应商的重新筛选和要求。 例如,在主要业务中,一定要选择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作为长期合作伙伴,一定要取得13%供应商的收据,以降低供应商的差异。

改变企业本身

如果甲方客户没有硬性规定,一定需要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收据,可以考虑对自身进行合理的变更。一个方面是根据企业自身的规模向小规模纳税人登记。 迄今为止这项政策已经持续了好几年,对企业进行了新的规划和调整。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分割企业业务,通过设立两个以上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来接受相应的业务。

利用税收政策

国内部分经济开发区或工业园区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增长,制定了一系列招商税收优惠奖励返还政策,吸引域外、外省市企业到当地投资纳税。

具体政策如下:

1、增值税:奖励地方留存的70%-90%,增值税地方留存50%

2、企业所得税:奖励地方留存的70%-9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

财政奖励,按月返还,以总部经济招商的形式入驻园区,不需要企业实体入驻,只需要企业把注册地址落在园区,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全国各地企业均可申请享受,不受区域限制。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税晓通》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及节税方案,可关注公众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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