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因开发商逾期半年还不能交房,东莞市常平镇一小区189名业主集体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下称东莞第三法院)常平法庭收案后,立即启动前置调解程序,由多名法官联合开展调解,两个月时间便促成189名业主与开发商全部达成和解,快速化解纠纷。
逾期半年还不能交楼,怒告!
2021年1月19日至20日,周先生等189名购房者陆续向东莞第三法院起诉东莞常平某房地产开发商。起诉书中称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购买东莞市常平镇某小区的商品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但由于该商品房迟迟未通过验收,导致逾期半年多仍未能交房,要求开发商按房价的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至实际交房之日止。
开发商应诉后表示,案涉房产已于2021年1月28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逾期交房违约金应当计算至该日止。逾期交房有部分原因是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工程近两个月无法开工,该期间应当在计算违约金时予以扣减。另外,周先生等业主要求的违约金过高,合同明确约定按日万分之一计算,且最高不超过总房款的1%。
多位法官联合靠前调解,促和!
鉴于案件属购房者集体维权的系列案,社会影响面广,东莞第三法院常平法庭在做好案件登记工作的同时,及时启动该系列案的前置调解程序,由驻点专职调解员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在送达应诉材料后,常平法庭将189宗案件分配给多位法官联合开展调解、审理工作。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开发商对于逾期交房的事实是确认的,但因身陷多起债务纠纷导致公司账户被冻结,无力进行相应的赔偿。
对此,常平法庭一方面向被告阐明其作为开发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逾期交房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另一方面告知189名购房者开发商目前涉及多起债务纠纷、公司账户被冻结的情况,表示开发商虽有延迟但目前均已向业主交楼,希望他们能从诉讼风险、成本等方面考虑,以和解方式解决,尽快拿到违约金。
经过努力,购房者同意做出让步,逾期交房违约金按合同约定的日万分之一标准计算,计算日期扣除疫情期间的两个月。上月底,189名购房者相继与开发商达成调解,至4月15日已全部签署调解协议。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满元 通讯员:钟紫薇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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