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汾酒新增“清享荟”、“醉美汾享官”等12条商标信息,国际分类涉及酒、广告销售,商标状态为“商标申请中”。商界好酒梳理发现,开年以来已有多家酒企申请注册新商标,包括泸州老窖、西凤酒、水井坊等知名企业。
01、酒企集中注册商标,花样百出
据企查查显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风华绝代”、“大江岁月”、“兴天下”等商标信息;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经典金徽”“金徽老店”2条商标信息;比起水井坊、金徽酒此类涉及文化要素的商标,西凤酒申请的新商标尤为引人注目。
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申请注册商标“假如没有这只凤凰 龙的传人何等寂寞”,该消息一出便引发了网友的讨论,纷纷调侃商标过于长。对此,西凤酒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商标曾为公司的宣传语,使用了20多年,不过现在很少提及。由于现在侵权行为比较多,所以公司战线前移,主动注册商标,规避侵权危险。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酒企在3月份陆续新增了几百个商标,为何会如此密集?有酒企相关人士表示,只是对商标做持续维护,并无特殊情况。
针对酒企申请多个商标的情况,白酒营销专家晋育锋在相关采访中表示。酒企看重商标注册申请很正常,一方面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另一方面酒企需要文化营销,打造品牌IP,因此必须要储备一定量的商标。这不仅可以保护既有品牌资产,还有利于延伸和开发新的品牌资产。
02、商标集中注册背后,是知识产权的博弈
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的普及,在行业内出现了很多因为商标而产生的纠纷案。“杜康”商标之争,江小白与江记小白的商标纠纷案,诸如此类的纠纷案也从侧面推动了酒企开始抢注商标。
截至今年1月,酒类产品国内和国际商标共计2511357件, 其中有效注册1304077件。第33类:(酒精饮料)国内和国际商标共计1402037件,其中有效注册687788件;第32类(啤酒)国内和国际商标共计1109320件,其中有效注册616289件。
数量虽多,但质量却层次不齐。由于侵权、假冒酒的利润空间较大、立案标准高、处罚额度轻,酒类行业“傍名牌”、“打擦边球”的侵权现象屡禁不止。极大的影响了知名企业的荣誉和利益,也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
以龙头企业五粮液为例,市面上“红粮液”、“九粮液”等碰瓷商标层出不穷,为保护品牌声誉,无奈之下其只能大量申请注册仿冒自己品牌的商标。
在行业中,职业抢注人或者恶意注册或者倒卖囤积”问题也愈演愈烈。不少不法分子费尽脑汁注册与名酒相关联的商标,不但侵犯了名酒企业的权益,更是误导消费者。甚至是专门注册各类酒类商标进行囤积、倒卖,严重影响了酒类产业的健康发展,也给相关企业带来困扰。
具体而言,在我国酒类知识产权保护有以下几方面侵权行为:
一是对于品牌商标的侵害。包括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相似的产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山寨产品、“擦边球”产品,伪造、盗用驰名商标的产品,以及对多品牌的酒企商标的傍名牌、虚假宣传等行为。
二是对于专利申请的侵害。包括产品的外观设计、企业技术发明及实用型的专利技术,如酿造、灌装等方面专利申请。
三是地理标志及文化遗产类的滥用。尤其是头部品牌和区域强势品牌、酿酒核心产区的地理标志等,进行冒用等行为。
酒类产品和国计民生息息相关,酒类产业企业数量多、品牌多、商标多、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当下呈现的商标跟风抢注现象,已与商标的本来意义背道而驰。”知名知识产权律师马东晓曾在相关采访中表示,“商标注册是来用的,而不是用来炒的。商标的价值在于使用,应在社会各界形成共识”。
其实酒企大量集中注册商标,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风险并且保护自身知识产权,而集中注册商标的背后,也可以说是知识产权的博弈。
03、知识产权保护正在升级
其实,在商标保护上,刑法修正案已做出相关新规定,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显示,擅自在相同服务上使用他人相同商标情节严重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并且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量刑的标准,由销售金额数额修改为违法所得数额加情节。
此外,适当提高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犯罪的刑罚。具体为:取消低档刑罚中主刑的“拘役”“管制”,保留的主刑仅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将高档刑罚中法定最高有期徒刑由七年提高为十年。
“目前,酒业产品、产品名称相似的情况比较多。随着酒业维权意识的提高,不少酒企已经明确规定,有冲突的产品商标不触碰。”北京正一堂战略咨询机构总经理邵伶俐指出,刑法修正案的出台,提高了酒企对商标的重视程度,也加速了酒圈儿集中申请商标的步伐。
“很多酒企或个人在商标注册中,很容易忽略第35类商标注册。”酒文化专栏作家、湖南省酒业协会专家技术委员会委员、湖南省酒业协会老酒收藏与酒文化促进分会副会长刘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35类商标注册属于服务商标,具体内容为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办公事务。
“举例来说,以销售为主的企业——专卖店、卖场、商场。它们并不生产产品,主要是替‘他人’推销,或者是线上电子销售店,都需要在‘替他人推销’上注册商标。”刘鹏指出,非品牌白酒官方授权而售卖该品牌白酒,无疑是属于其行为不符合第35类商标注册相关内容,这一点,值得引起各大酒企和酒类流通领域从业人员的足够重视。
知识产权是保护商标、地理标志、文化遗产等重要手段。建议进一步打击对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严加大惩罚力度。大大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违法犯罪成本,依法实现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根本性治理。
从企业维权方面,要构建司法、行政和行业协作的保护联动机制,充分运用现有的行政、监察、法律、社会舆论等多种手段,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制假贩假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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