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真的是充满了很多的变数。有的人从出生到死都是一帆风顺,没有遇到半点的沟沟坎坎。而有的人从出生,就是一个悲剧的发生。
莫泊桑短篇小说《一个乞丐》中,就有这样一个人,从一出生就被抛弃在野外的一条沟边,被本地神父捡回来,起名叫尼古拉.图森。
故事梗概。
尼古拉从小靠慈善施舍长大,15岁时又被面包店老板取乐,喝了很多烧酒,被一辆车子碾断了双腿,从此成了残废。
没有文化,腿又殘,找不到工作,变成了一个流浪汉,靠乞讨为生。因为两只胳膊经常架在双拐上,以至于两肩高耸,就像一座摇摆的挂钟,人们给他起个外号叫:吊钟。
乞讨40年,一直在附近的3、4个村子转,树后面遮挡的世界他都不曾知道什么样。他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没有一个安身之处。夏天随便找个地方睡觉,冬天钻进人家的谷仓或者牛羊圈,第二天不等别人发现便溜掉。人们天天看着衣衫褴褛的他,已经厌倦,没有人愿意再给他半点吃的东西。
在饥饿难耐的情况下,他终于忍不住做了一次小偷,将一只地上跑的小母鸡,用一块小石子砍死。就在他刚要靠近那只被砍死的小鸡时,背上被人重重地推了一把,接着就是一顿拳打脚踢的狠揍。
原来这只鸡是农庄主家的,其他的雇工也过来帮助东家痛打乞丐,打完后还不罢休,选择报警,宪兵将其抓走,关进看守所的一间屋子里,没有一个宪兵想到他还要吃饭,第二天要提审时,发现他已经死在了看守所的地上。他是饿死的。
从人性的角度看《一个乞丐》
看完这篇小说,我心里很不平静。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悲惨的事情发生?不是有一个词汇叫同情弱者吗?这里没有看到半点对弱者的同情。看到的是,他走到谁家门前时,遭到的不是谩骂,就是撵、轰。有时他还没有靠近人家,就老远的听到:“你还不快点走开,不长进的东西,三天前我不是给过你一块面包吗?”而他赶紧默默地离开,再去别的人家讨口吃的东西。好像大家都串通好了一样,谁都不给他半口。
理由就是他已经在这3、4个村子乞讨了40年。这些村子里的人成天见到这位衣衫不整,其貌不扬的尼古拉已经厌烦,可是人们没有想到他也需要吃饭,他也知道饿呀!
中国有句俗话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过去,我记得也见到过挨家挨户乞讨的人,虽然那个时候家家也不太富裕,但是乞讨到谁家,都会给乞讨人一口吃的,没有听说饿死人的。
本来已经饿得一点力气都没有了的尼古拉,还造到了毒打,你农场主有钱雇长工,就没有一口干粮给这个乞丐吗?难道他的命还不如你的一只小母鸡值钱?
当然他打死你家的母鸡错误在前,那也是饿了好几天,又讨不着一点吃的东西实在没有办法的唯一下册。
这个故事让我看到了法国社会中人性的丑恶。看到了一个弱者被社会无情地抛弃。
从莫泊桑所处的时代看《一个乞丐》以及自己的一点看法
莫泊桑出生于1850年,曾经参加过普法战争,师从文学大师福楼拜,1880-1890年是莫泊桑的创作高峰期,这期间创作6部长篇小说,359篇中、短篇小说及3部游记。代表作《羊脂球》轰动文坛。1893年去世,年仅43岁。
他出生于19世纪末期,所创作的作品都是以现实生活为例,恪守写真实的原则,文字朴实,不图华丽辞藻,同时也不失艺术追求,让艺术服务于真实。他的作品勾勒出法国社会不同阶级层面的本来面目。
《一个乞丐》是莫泊桑自然主义的笔法。他认为社会中有的人活着不如一只猫狗。他在小说中描述的乞丐尼古拉,开始还有过一段幸福的时光,就是一个贵妇人每天从窗户给他丢一点东西吃或者扔给他几个铜板,后来那位贵妇人死了,他的幸福时光从此结束,也就开启了乞讨生活。
当时的社会残疾人自食其力的条件有限,人为关怀还没有波及到社会关注的眼光,没有顾及到残疾人的问题。不像现在社会保障的介入,对残疾人就业和生活都有保障。
再说一说尼古拉,他的双臂很有力气,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双手帮助农场主或者谁家干点力所能及的手工活,还能混口饭吃,也能养活自己。
而他没有这样做,整天出去乞讨,他不懂得付出,不懂得怎样与人家去交流,去沟通,只是伸手去去,乞讨日子久了,谁恐怕也都不耐烦,况且他只在这三四个村子乞讨,换做谁天天看到一个衣衫褴褛,长相丑陋的人也会烦。
莫泊桑写到:天气这么坏,又冷又凄凉,在这种天气里,人们的心情总是不好,阴沉沉的容易生气,既懒得伸手施舍,也懒得伸手帮助别人。
依我看莫泊桑这就是自然主义的笔法,这个乞丐可怜是可怜,但是他最后有这样的一个字一个遭遇,有客观的,也有先天的。先天的是他生来就是一个弃儿。客观的是他后来变成了残疾。然而他到底活了这么大,是这两三个村子的人把它养到这么大了,不是没有给他。但是你这么天长日久的弄下去的话,久病床前还无孝子呢,更何况40年,谁也没有义务去一直把你养一辈子吧。他如果想办法给人家干点儿活儿,只是动手的活儿,然后换口饭吃,恐怕这样都好点儿。
作者用这种口吻叙述,是一种自然主义的笔法,表现出作者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看待这个乞丐,当然是很值得同情,或者是很凄惨很凄凉的。但是这个乞丐呢,他的心里被扭曲的。因为他不愿意去别的村子,主要是害怕外人欺负他,所以他乞讨,转来转去转来转去,他就在这三四个村子里,而这个村子里呢,他们也没有义务成年累月地养活这么一个人。
我们常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不是没有道理的。
他拿石头去砸那个小鸡的头,并把小鸡砸死,至此他都不觉得这是一种偷盗行为,只是想到自己的肚子饿。我觉得他还是智商有些问题,脑子不够用。同时他不与任何人交谈,也失去了语言能力。比如被关在拘留所,跟宪兵说我饿,想吃点东西,也不至于饿死在拘留所。
正如这样,他才过得比动物还不如的生活,以这样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有些人生来就非常可怜,没有家庭的关怀,加上后天的原因,被人欺负,被人捉弄,这样的人生相信在任何时代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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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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