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露天焚烧秸秆!
焚烧秸秆危害大
污染环境又违法
桂平市6人露天焚烧秸秆
各被罚款500元
2020年4月5日,桂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划定秸秆露天禁烧区域的通告》。明确规定在禁限烧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然而,就是在严控下,仍然有群众不顾禁令,违规露天焚烧秸秆,被生态部门查处。
2021年以来,桂平生态环境对寻旺乡和石龙镇的陈某年、黄某聚、黄某祥、黄某堂、谭某科和陆某等6名群众存在违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开展调查。经核实,陈某年等6人的行为涉嫌在禁限烧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和《桂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秸秆露天禁烧区域的通告》的规定。贵港市生态环境局根据调查情况,分别对上述6人各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桂平市人民政府取消上述人员所在家庭2021年度耕地地力补贴。
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禁烧区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规定,全力做好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我市与各乡镇、乡镇与村屯、村屯与农户均已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建立了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体制,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利用卫星遥感、铁塔智能监控等技术手段,结合巡查组巡查,进一步加强重点管控区域巡查和管控,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一旦发现火点将视焚烧面积、造成环境污染情况以及其他恶劣情节进行立案处罚,确保我市蓝天保卫战取得,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图为执法人员对黄某聚开展调查询问
▲图为执法人员对陈某年开展调查询问
▲图为执法人员对黄某堂开展调查询问
▲图为执法人员对谭某科开展调查询问
小编再次提醒大家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杜绝焚烧秸秆
保护环境 从你我做起
不要让这随手点的一把火
既破坏了环境
也危害了自己
举报/反馈

十三桩手

8796获赞 712粉丝
让社会更精彩,弘扬正能量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