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办自治区能耗双控工作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作主题发布。
“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5年,中央对能耗双控工作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我区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在保障国家基础原材料供应、确保能源安全和经济安全的同时,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破解能耗双控难题。
自治区已于去年12月底提前下达各盟市2021年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先行确定了2021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能耗增量控制在500万吨标准煤以内的目标任务。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近期,自治区发改、工信、能源等有关部门围绕我区“十四五”能耗双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密集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机制,初步形成了“一揽子”政策体系。
加强规划引导。全面梳理自治区“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设计能耗、投产时间,指导各地在谋划“十四五”发展、布局产业、引进项目时,首先考虑能耗双控硬约束,充分做好与能耗双控新要求的衔接。
加强宏观调控。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电价政策,调整实施我区绿色电价措施,用价格杠杆的宏观调控手段,推动高耗能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退出。
平衡用能缺口。自治区将通过“遏制一批、置换一批、缓建一批”的具体举措平衡用能缺口。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高耗能产业准入标准,有效“遏制一批”高耗能项目上马。引导企业进行升级改造,对部分高耗能行业产能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置换一批”过剩行业限制类企业(装备)产能。实施最严格的节能审查制度,新建项目必须达到“两个先进”,即:工艺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家先进标准,而且要对拟建项目能耗投资、经济产出、税收、就业等进行综合评价和竞争性排序,对能耗产出效益低的项目“缓建一批”。综合以上措施,为我区“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腾退用能空间。
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将加快形成多种能源协同互补、综合利用、集约高效的供能方式,努力改变我区能源消费结构仍以煤炭为主的局面,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
实施精细化管控。近期,自治区将出台能耗预算管理相关措施,将自治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1000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在建、拟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全部纳入各级能耗预算管理台账,将国家下达的能耗增量指标和节能挖潜、淘汰落后等腾出的用能空间统一纳入用能预算管理,既要控制能耗总量过快增长,又要确保能耗强度下降达到预期目标。同时,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已出台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实施细则》《节能失信行为记录办法》,强化企业节能主体责任,严肃查处重点用能单位违法违规用能行为。下一步,还将陆续出台节能量交易办法等,建立健全能耗双控相关工作机制,实施更加精细化的管控。
实施监测预警。从2021年2月份开始,自治区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月度监测全区和各盟市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发现超控苗头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行精准调控,确保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李永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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