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农历腊月二十二,北方小年的前一天,熊合伟的手机突然响了。
“韩主任,你还是问拖欠工资的事吧?收到了,我的总共是四万三千五,全收到了。”电话是河南省孟津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韩德金打来的。还没等韩德金开口,熊合伟就兴奋地抢先告诉他。“那就好!祝你们全家新年快乐!”韩德金高兴地说。
2018年3月,武汉某建设公司承建了孟津县城关镇一个项目工程,因拖欠167名工人工资280万元,被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其限时支付工资的同时,并处罚款1万元。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相关义务。孟津县人社局遂向孟津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3月8日,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但截至2020年7月,法院未予执行。
孟津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案线索后,经调取涉案材料和走访相关人员,发现被拖欠工资的167名工人大多来自农村,其中还有一部分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而该案一直没有进入执行环节,也没有采取有效执行措施。
2020年9月4日,该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该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尤其是贫困户的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安排人力、物力,用足、用尽执行措施。
孟津县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于同月9日冻结了该公司在银行的存款284万余元,并制作执行决定书,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经该院跟踪监督,2020年12月,孟津县法院裁定将全部款项划拨至法院执行款专户,后又转入孟津县人社局账户。目前,167名工人已全部拿到欠薪。(检察日报 刘立新 王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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