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人民检察院获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率先建成能源监管平台,能源管理水平实现质的飞跃,成为南京市区级检察系统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名单》,溧水区人民检察院榜上有名,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这也是南京市区级检察系统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从“细”入手,全面提升节能工作潜能
“少坐电梯少费电 多爬楼梯多锻炼”“选择低碳 绿色相伴”“滴水是金 片纸是银”……走进人民检察院大楼内,随处可见节约提示标语,可见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视程度,时刻传播着节能减排绿色的理念。
“这几年单位一直提倡节约能源理念,每一处的标识都潜移默化地让我们有了节能环保意识。比如提倡双面打印,大部分也都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减少了纸张的使用。在用水用电方面,也是严格要求控制。”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范文告诉记者。
除了标识外,记者发现洗手台龙头全部为红外感应水龙头,已达到高效节水水准0.5GPM(1.9L/M),拖把池龙头更换为节水型龙头,还有新型节能型直饮水机。现如今,检察院的生活用水器具全部为节水型。
此外,大楼还装有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路灯、LED夜景照明,充分利用太阳能清洁能源。“夜景照明系统LED光源更新,比原来高耗能的泛光照明节电约2/3以上,大幅改善原有夜景照明高耗能的缺陷。”溧水区人民检察院综合管理部主任徐健说,院外还开挖了4个共36立方米的雨水收集池,用于绿化精准喷灌,实现了雨水集蓄再利用,节省了宝贵的自来水资源,同时避免用水管浇灌等浪费、损耗。
从“新”入手,充分发挥率先带头作用
单位面积能耗、单位人均能耗、单位人均水耗……今年,溧水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区率先建成能源监管平台,做到科学精细管理,能源管理水平实现质的飞跃。据介绍,该中心一比一替换智能空开,加装智能水电表,实现远传实时采集能耗数据,使能源监管平台具有采集、显示、分析、诊断、维护、控制等精细化管理各类资源功能,实现对中央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的分项计量和实时监测、控制。
徐健介绍,在节能监管平台上有能源监管、行为考核、运营管理三大模块,通过大数据的分析,能显示今年的数据与去年的数据,还有同比发展速度以及环比发展速度,清楚地观察出每年以及每个月能量消耗程度,也有一定的监管作用。
此外,大院内的一片片集成光板十分壮观,也为检察院节约了不少电量。“这个利用面积达673平方米,安装容量114.28KWP,预计年平均发电量超10.18万度,节省一次能源、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为我区利用太阳能起到积极的建设性示范作用。不仅可以自发自用,以保障办案、办公用电需求,余电还可以上传至国家电网。”徐健说,新建的电动车车棚也安装了光伏,可满足多辆电动车同时充电。同时地下车库车位也加装了9个智能充电桩,解决了以往电动汽车无处充电的困境,以实际行动倡导使用新能源汽车。
“节约型单位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溧水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在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持续发力,加大节能减配管理力度,持之以恒巩固创建成效,把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的理念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发挥好示范单位的引领带领作用,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融媒体记者 佘金苗
编辑 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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