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陈先生通过媒体反映,他最近准备给新房装修,就比较关注一些建材信息。12月初参加了一个线上营销活动,是一家芜湖市较大的建材家居所办。活动中在听取促销介绍后,便分别向10家家装材料经销商交了1千元订金,总共1万元。在交钱之前,陈先生逐个与经销商详谈,了解相关材料信息,各经销商也同意如果陈先生到店看不中相关品牌家装材料,可以全额退还订金。
在参加活动交了订金之后的周末,陈先生去该卖场一家家经销商门店考察,经过考察他看中了约三分之一品牌,并继续交易,其他品牌便予以放弃。对于陈先生的选择,没有被选中的商家一部分及时爽快退还全额订金,一部分说明原因后承诺了退款时间。
不过,陈先生说,有一家吊顶经销商比较麻烦,在明确不再继续交易后,该品牌经销商表示要退款要一周左右。在快到一周时间后,他问对方具体哪一天退,对方一直没回,于是他来到该经销商门店,结果对方以各种理由不予退款。对此,陈先生有些恼火,双方有些不愉快。12月19日,陈先生再次上门无奈之下选择报警,通过民警现场调解,该经销商退还了950元。陈先生说,“这家店老板认为50元是活动成本开支,要扣下,对此我也懒得再和他争,只是希望媒体关注,让大家来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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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记者与该吊顶经销商取得联系,该经销商解释“钱在第三方那里,我只有拿到才能退给陈先生,而且的确有活动成本,所以要扣50元”。
记者随即与安徽宇浩律师事务所李祥强律师取得联系,就此李祥强根据相应法律法规解释,“即使在相关卖场开展的线上营销活动中有下单后不得退款的规定,但是如果陈先生逐个和经销商达成协议,可以退款,而且又没有任何附件条件的话,相关经销商应该讲诚信,不但要退而且要全额退款,而不能以种种理由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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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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