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继蚂蚁集团之后,百度度小满、京东金融、腾讯理财通、滴滴金融、中国平安旗下陆金所等平台相继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同时其他平台也有此趋势!
我们来看看各大金融平台是如何回应的。
滴滴金融:目前滴滴理财已停止新增银行存款产品,新客已不能购买银行存款类产品。我们密切关注,坚决落实监管相关规范和要求,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政策指引,有步骤、有秩序地调整存量用户,严格落实监管政策。
陆金所:为响应互联网存款行业相关监管精神,陆金所平台已停止上架新的互联网存款产品,已购买产品不受影响,将持续密切关注监管动态,并严格落实监管相关规范和要求。
京东金融:根据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存款业务的关注,京东金融APP已停止新增上线互联网存款产品、停止新用户购买相关产品,并已对存量客户和业务进行稳妥有序地调整:相关产品将只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已购买相关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未来,京东金融将密切关注相关监管政策和指导意见,认真落实。
度小满:已启动平台上互联网存款产品下架处理工作,产品下架后将只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已购买相关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度小满会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及监管要求,拥抱监管。未来,度小满会不断完善相关业务。
理财通:直销银行销售专区曾推荐了互联网银行微众银行的存款产品,七日年化收益率为3.0-3.3%,而晚上该页面则显示“更多产品正在路上。
至此,几乎所有互联网巨头App上的互联网存款产品都消失了。包括:蚂蚁集团的支付宝、腾讯理财通、度小满金融、携程金融APP、京东金融、滴滴金融、陆金所。
互联网存款产品来自哪里?
要分析它们为什么下架,首先要明白这些存款产品从哪里来。
以“京东金融”的银行精选产品为例:
可以发现绝大部分都是民营银行或者地方性小银行。比如:蓝海银行,是山东首家民营银行,成立于2017年6月。
亿联银行,是东北首家民营银行,成立于2017年5月。
北京中关村银行,是北京市首家民营银行,成立于2017年6月。
这些银行的共同点就是规模小、网点少、吸收存款能力较弱,所以各家银行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与“自带流量”的互联网巨头合作,推出互联网存款产品。
互联网存款产品是指商业银行借助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的存款产品,商业银行需向互联网金融平台支付“导流费”等手续费。最早可以追溯到2018年,彼时京东金融上线了富民银行的存款产品“富民宝”,业内普遍认为这是互联网存款的开端。富民银行是中西部第一家民营银行,和富民银行一样,互联网存款产品受到了众多民营银行的青睐。
以京东金融上推荐的银行存款产品为例,全国19家民营银行中,10家有产品在该平台销售。
为了揽储,民营银行的互联网存款产品利息也给得较高。据悉,此类产品全部为个人定期存款,以3年、5年期为主,3年期利率最高为4.125%、5年期4.875%,均已接近或达到全国自律定价机制上限。近半数产品的起存金额仅50元,且均可提前随时支取。 
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的存款产品,收益高、门槛低,已成为部分中小银行吸收存款、缓解流动性压力的主要手段。
为什么纷纷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
《储蓄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除储蓄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办理储蓄业务。”那么,什么是储蓄机构呢?《条例》第二条明确:储蓄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各银行、信用合作社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以及邮政企业依法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也就说,只有银行和信用社等才能办理储蓄业务。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媒体解释称,在互联网存款业务链条中,互联网平台提供存款产品的信息展示和购买接口,起到引流、导流作用;存款产品和服务由银行提供,债权债务关系为存款人与银行。在这种模式下,互联网平台是否涉嫌违规办理储蓄业务,需要金融管理部门认定。如果从严格意义上讲,互联网平台并非《条例》规定的储蓄机构,不能办理储蓄业务。
人民银行在10月16日发布的《商业银行法(修改意见稿)》提到:“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区域性商业银行应在住所地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跨区域展业。”
1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出席“数字金融领域监管科技探索与应用研讨会”时表示:互联网存款产品收益高、门槛低,已成为部分中小银行吸收存款、缓解流动性压力的主要手段。但这种模式突破了地方法人银行经营的地域限制,部分地方银行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得以从全国吸收存款,从负债业务看已成为全国性银行,此类存款的流动性特点也有别于传统储蓄存款,风险管理和监管要能跟得上。
12月14日,六大行齐发公告称,自2021年1月1日起,提前支取可靠档计息的个人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产品,计息方式由“靠档计息”调整为“按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靠档计息”的存款产品,是银行为了吸引存款推出,其收益是根据存款时间分段计算利率。长期以来,靠档计息的存款产品都被当作是银行的“吸储利器”。而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在六大行里的这类存款,如果提前支取只能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所以,支付宝等互联网公司此时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或许也是与太多监管条例存在出入。监管部门为了防止存款大量流入民营银行从而加剧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可能。
七条监管建议
12月15日,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发表主题为《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存款:数字金融和金融监管的一个产品案例(续)》的演讲。
孙天琦称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的存款产品,其流动性特点也有别于传统储蓄存款,给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带来新课题。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也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目前,通过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的银行主要为地方中小银行甚至村镇银行,借助互联网平台的流量优势,部分银行存款规模得以快速增长,有的平台存款规模占其各项存款比重达83%。其中,异地存款占绝大部分。部分中小银行依靠平台存款弥补了流动性缺口,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同业融资。”孙天琦指出。
具体来说,孙天琦给出七条监管建议:
一是明确银行准入资质和标准;
二是研究出台针对高风险银行吸收存款行为的有关法律法规;
三是针对新业务模式的新特征,完善审慎监管指标和有关规则;
四是严格规范互联网、APP等数字平台涉及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各类行为;
五是完善存款保险偿付规则,避免金融机构滥用存款保险法定偿付标准、搞资金价格竞争;
六是严禁平台对存款“集中比价—竞价”;
七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准入门槛,促进有效竞争和稳健的金融创新。
来源:中国基金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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