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绿化景观环境不断提升
茶余饭后
散步、跳广场舞
成了越来越多市民群众的选择
“噪音扰民”问题也由此衍生
连日来,义乌市执法局对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经营、娱乐活动噪声污染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市执法局通过联合执法、现场检测、文明公约等手段,进一步加大噪音执法力度,确保及时查处、整改噪音污染问题。
专项整治首批重点场所
目前,我市绣湖广场、莲塘公园、稠江公园、江滨公园、塔下洲公园、鸡鸣山公园、道院山公园等被列为专项整治的首批重点场所。
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是户外卡拉OK等经营活动、广场舞等群众性娱乐活动。
使用高音喇叭的户外营利性卡拉OK等经营活动
一律严禁在室外及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
非营利性户外卡拉OK等活动
要求不得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开展;
使用高音喇叭的广场舞队伍
要求向执法局登记备案并签订广场舞活动文明约定。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噪音污染严重的莲塘公园露天KTV,近日,市执法局联合公安城市管理大队开展夜间集中整治。执法队员通过在线式数字噪音计检测音量指标,并依法查处其无照经营行为。
针对收费卡拉OK、直播带货等营利性经营活动,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最高可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试行广场舞文明约定
当前,我市正逐步试行推广广场舞活动文明约定,由各广场舞队伍负责人签订活动文明约定,对广场舞活动时间范围、音响摆放位置及朝向、距音源1米处音量分贝限值等作出约定。
治理广场噪音扰民问题不仅需要执法部门的努力,更需要全体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在此,市执法局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呼吁:请您在公园、广场开展娱乐活动时,让声音小一度,让文明进一步!
来源丨义乌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丨林晓燕 王倩
编辑 | 金龙 张静恬 责编丨季媚瑶
编审 | 金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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