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视频、做直播可以赚钱,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常识,一些家长开始为流量“啃小”。
前段时间,3岁女孩佩琪被父母喂到70斤的新闻备受关注。视频里,汉堡、炸鸡、烤串等高热量食物不断被送到孩子面前,家长强调“马上突破100斤”。该视频平台上,播放量、互动量和收入直接挂钩。
在一些困难家庭,儿童直播有可能是主要收入来源或是“出头”的办法。快手上,12岁的浙江永康男孩奥华因唱歌走红。在纪录片《正在连接》中,他说当主播是为了理想,以后要成为音乐家。年纪最小的他是家里赚钱最多的人,靠直播唱歌的收入为妈妈还信用卡、给哥哥打零花钱。
萌娃类账号如今成为各视频平台上的大类,儿童博主的吸金能力超过成年人已经不是秘密。来自山东的韩大鹏给两个女儿开通短视频账号才一年多,月入就15万元起,“还上账后都不知道怎么花”。
不仅“小网红”赚钱养家,“小童星”也被当做家里的“摇钱树”。有童星经纪人曾表示,指望着孩子赚钱的家长不在少数,基本上拍平面的孩子家长都是这样的,天天让孩子拍淘宝童装。尤其是3~8岁之间的,都是家里的摇钱树。拍平面来钱快,差不多的孩子,拍一天可以赚1000多块钱,稍微好点的一天三四千,再优秀的话可能一天就能赚一两万。
相比于“3岁女童‘吃播’胖至70斤”等较为极端的案例,多数“啃小族”家庭“消费”子女的行为危害是隐性的、缓慢的,甚至是裹着“糖衣”的。
“啃小”行为的危害不是危言耸听:
1、淡泊亲子感情
"啃小"行为的出现,将导致家长与孩子之间的定位变得越来越复杂,本该由父母承担的赡养义务直接被转交给了孩子,这无疑是让子女沦为父母的赚钱工具。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交流将充斥着利益关系,这将导致亲情的匮乏。久而久之,亲子之间的隔阂将越来越严重,家庭矛盾一触即发。
2、剥夺成长快乐
对于一个人的成长而言,最快乐的时光莫过于童年。因为在这个阶段,孩子不需要承受来自社会生活的各种压力,并且拥有许多天真浪漫的想法。
但如果父母在这个阶段要求孩子创造经济价值,那么他们就必然要提前面临生活所带来的各种压力与困扰。在这种情况下,孩子肯定无法感受到成长所带来的欢乐,甚至会对未来生活缺乏信心。
3、扭曲孩子人格
我们都知道,孩子的年纪比较小,对于各种事物的看法都比较理想化,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们才能具备这个年龄独有的乐观心态。
而如果父母过早给孩子施加经济压力,那么他们势必要提前步入社会,以单纯的思想去面对纷扰世态。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人格将变得扭曲,很难再以一颗赤子之心去憧憬未来。
那么,面对孩子的成长与成才,父母究竟该如何抉择呢?
1、发展为主
孩子的潜能需要父母在生活中慢慢发现并挖掘出来,每个孩子都有属于自己的天赋,但把天赋用于发展特长却特别难。不少小明星从小有表演的天赋,但家长只看重眼前的利益,让他们出席各种商业表演,孩子缺乏系统的学习,最后泯然众人。
作为家长,更重要的是帮助孩子成长,有选择地让孩子参加表演等课余活动,重要的是学习,而不是利益。
2、兴趣为重
孩子的兴趣很重要,有的家长觉得做明星赚钱,不管孩子想不想,就让他们去做。孩子不积极,家长逼迫,亲子关系闹得很僵。
就算孩子顺从地去做,但他的童年生活一直都不快乐,甚至失去本来该拥有的童年。对于潜能这件事,孩子是没有意识的,家长发现后可以寓教于乐地引导孩子去做事,孩子有兴趣更重要。
3、健康不能丢
有的家长会让孩子去学一些特殊的技能,有时会伤害身体。有的孩子已经错过学习一项特长的最佳时间,可家长还是强迫他们去学习,孩子受伤也不闻不问,只在乎学习的结果。
人的一生很长,一件事做不到还可以做另一件事,但身体受到损害却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家长培养孩子的时候,要注意身心安全。
“啃小”的本质也是在“坑小”。为人父母者把目光放得长远一些,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而牺牲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以免将来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但从根本上来说,还是需要法律与制度的完善,国家应尽快出台专门立法,或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其他法律修订中,尽快对儿童参与商业活动进行立法规范。一方面应对儿童参与商业活动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使儿童参与商业活动的行为符合儿童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另一方面,要对家长和商家作出限制性规定,加强对儿童人身、教育和财产权益的保护。
(大众网·海报新闻编辑 王锦川 综合新华网、中国经济网、中青报、半月谈、腾讯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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