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想查一个东西,会怎么做?
打开浏览器,打开搜索引擎,输入想要查询的内容,点击搜索。
零点几秒后,你的面前将会出现成千上万条相关信息,这时你只要选择其中一条链接点击,它就会像一个任意门一样,带你进入形形色色的网站。里面,就是你需要的信息。
这就是互联网的力量。
而现在我们能够轻松实现这一切,与一个人密不可分——蒂姆·伯纳斯·李。
他是万维网的发明者(注:万维网全称World Wide Web,即使我们熟知的WWW),换言之,我们目前网络上所有的网站,都是依托于该项技术,不管是日常生活中的社交、娱乐、支付,甚至是程序开发等,通通与它相关。
可以说,没有万维网,我们现在的生活还停留在上个世纪,网络社交、打车外卖、移动支付等等,根本不可能实现。
1955年6月8日,蒂姆出生于英格兰伦敦西南部,由于父母都参与了世界上第一台商业电脑——曼切斯特1型(Manchester Mark I)的建造,所以蒂姆从小就对计算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牛津大学女王学院读书期间,他就用从旧货商店花7美元淘来的电视机、M6800处理器、烙铁、电路板组装出了自己的第一台电脑。
1976年,在取得物理学士学位并顺利毕业之后,蒂姆先后在英国的一些高技术公司就职,从事集成电路和系统设计研究等相关工作,并逐渐展露出了其不菲的才华。
1984年,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之下,蒂姆来到瑞士的日内瓦,进入著名的由欧洲原子核研究会(CERN)建立的粒子实验室。
该实验室的首席研究员是华裔物理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丁肇中。
当时,欧洲拥有大大小小共几十家物理实验室,彼此之间的信息的传送大多通过电报或者邮寄,效率十分低下。
于是,为了增加效率,蒂姆被委托开发一款软件,可以让欧洲各国的核物理学家能通过计算机网络及时沟通传递信息进行合作研究,以便彼此之间共同分享最新的信息、数据、及图像资料。
软件开发虽非蒂姆的本行,但天生喜欢挑战的性格,却促使他勇敢地接受了这个任务。
在经过艰苦的努力之后,他成功了编制了一款,也是世界上第一款高效局部存取浏览器——Enquire,并把它应用于数据共享浏览中。
初次尝试就获得成功,这让蒂姆信心大增,于是他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信息的分享不再局限于实验室之间,而是推向全世界。建立一个全球范围的信息网,以彻底打破信息存取的壁垒。
这个想法在当时简直是惊世骇俗,即便是在由许多意识超前的科学家组成的CERN中,也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所有人都被蒂姆这疯狂的想法所震惊,并对此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
1989年,蒂姆正式向CERN提交了申请。
遗憾的是,CERN只是物理实验室而已,并非计算机网络研究中心,所以他的申请并没有被通过。
但蒂姆没有灰心,他花了2个月重新修改了建议书,加入了对超文本开发步骤与应用前景的阐述。
(注:超文本是用超链接的方法,将各种不同空间的文字信息组织在一起的网状文本)
在当时,超文本并不算一种新鲜技术,它出现于80年代中后期,起初只被人们当做是一种新型的文本而已,没有人能想到把它应用到计算机网络上去。
但蒂姆却天才般的想到了这一点:
将不同的文本信息组合在一起,通过不同的超链接,实现信息间的互相跳转,这样就可以像一张巨大的蜘蛛网一样,将全世界的网站囊括进来。
当他把修改过后的方案在此递交上去时,终于获得了委员会的通过,蒂姆也因此获得了一笔研究经费。
他用这笔经费购买了一台NEXT计算机,并率领助手开发试验系统。
1989年仲夏之夜,世界上第一个Web服务器和第一个Web客户机诞生。
虽然这个Web服务器简陋得只能说是CERN的电话号码簿,并只是允许用户进入主机以查询每个研究人员的电话号码,但它实实在在是一个所见即所得的超文本浏览/编辑器。
同年12月份,蒂姆将他的发明正式定名为World Wide Web,即我们熟悉的WWW。
而蒂姆·伯纳斯·李本人,也被人们公称为“互联网之父”。
美国著名的信息专家尼葛洛庞帝曾在他的著作——《数字化生存》中这样说道:
“1989年是Internet历史上划时代的分水岭。的确,WWW技术给Internet赋予了强大的生命力,Web浏览的方式给了互联网靓丽的青春。”
由此可见,WWW的发明,对于互联网绝对是创造性的,就如上帝造人一样,前无古人,从无到有。
而这样的技术,注定其蕴藏着巨大的商业价值。
毫不夸张的说,如果蒂姆真的将此当做商品加以销售,那么这数十年来所获得的财富,将会妥妥的把他送上世界首富的位置。
但蒂姆却并没有这么做,因为他知道,一旦自己的技术以这样的形式问世,势必引起前所未有的网络软件大战,使国际互联网陷入割据分裂。
同时,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事,蒂姆在1994年,有预见性的创建了非赢利性的万维网联盟(W3C),同时邀集微软、网景、苹果、IBM 等155家著名公司,致力达到WWW技术标准化的协议,并进一步推动Web技术的发展。
因为蒂姆坚信,W3C最基本的任务是维护互联网的对等性,保有最起码的秩序是它的重中之重。
同是从事互联网工作,同为互联网推动做出巨大贡献,蒂姆常会被人们拿来和比尔盖斯作比较。
但在某些方面的观念上,这两人简直是截然相反。
对于比尔盖茨,人们总用“青蛙”来形容他:
瞪着双眼,紧盯着浮在水面上的所有昆虫,看准时机,迅即下手。
他固然是技术的狂热爱好者,但更多的却是一个商人。
他是一个“利己主义者”,总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露面,且永远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赚钱的机会。
而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让他有花不完的钱;能够在自家的豪宅中养一头庞大的鲨鱼;在被红颜知己起诉时,轻松支付得起80亿美元的巨款。
而蒂姆则完全不同,他热爱技术,这种热爱是发自内心的、纯粹的喜爱,不掺杂任何私心。所以当他面对一项革命性的技术时,他最先想到的不是这里面蕴藏着多少商业价值,而是它将会给全人类带来怎样的变革。
这两者孰好孰坏自有历史评价,但我们要知道的是,世界首富年年更换,但“互联网之父”却永远只有一个。
千百年后,当比尔盖茨的名字被人们遗忘时,蒂姆·伯纳斯·李,必将在历史的长河中,绽放出独一无二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