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的杨某,在某人寿购买保险,50万保额,前不久检查出皮肤癌,带齐所有手续去理赔却遭到拒赔,那么问题来了,大家评判一下是对是错呢?欢迎评论区讨论。
[耀光用心说]
杨某出院后,提交申请,然后保险公然而保险公司却以杨某有慢性胃炎的就诊治疗病史为由拒绝赔偿。杨某很不满,最终告上了法庭。
相信很多人遇到这样的问题都会狠生气买保险就是为了赔钱,为啥关键就不好使了,法院一定会判赔。但就在法庭上出现了反转。
在庭辩中,杨某说出了相关的原因,因害怕承担昂贵的住院费以及医疗费,于是未将患有胃炎的一事告知保险公司,投保时稍微带了一点侥幸心理。
保险公司对此表示,杨某如事出有因不知其患有胃炎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会酌情处理,但在投保前,没有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有过住院治疗记录,违反了如实告知条款,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杨某确实存在不如实健康告知的情况,驳回了杨某的诉求,支持保险公司不赔。
对于这样尴尬的事情发生。
第一.对于杨某不应该在投保时存在隐瞒。因为现在全国联网,都是可以查到的。并且对于老百姓自己来说,投保时这样做会给自己留下隐患。
第二.如果是故意隐瞒,一般法庭都会判拒赔。
但如果是相关代理人恶意隐瞒,其实不论是保险公司和法院,其实都应该明确一个条文,对于这样的情况从宽处理。
因为过不在我们老百姓身上。虽然法律是老百姓最大的保障,但法律在更多的时候都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那么对于这样的事情,大家感觉是应该拒赔,还是保险公司应当酌情处理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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