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0〕6号),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对第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确定了第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11日至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农业农村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10-59192724、59192721

电子邮箱:cystscyc@agri.gov.cn

附件:第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单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

第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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