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物权编 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民法典》物权编 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民法典》物权编 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物权编 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你来问我来答
1、网友“笨笨熊”提问:“上个月我们家的狗丢了,我贴了一张悬赏公告,如果找到我们家的狗可以给1000元,不久有人打电话说找到我们家狗了,但是要5000元才能送还狗,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一家人很犯难,我们和狗的感情是无价的,但是又觉得接受不了这样恶意哄抬悬赏金的行为!”
答:可以采取协商处理的方式,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网友的问题。《民法典》物权编 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2、网友“感恩的心”提问:“家里的院子准备挖一口井,我就请我们村里的张某帮忙,结果在院子里挖出了三个银元,张某说这个银元是他挖的所以是他的,我觉得这个银元是我家院子的应该是我的,想问一下这个银元应该归谁?”
答:如果该网友的房子属于祖宅,这个银元是属于网友所有,否则应属于国家所有。根据《民法典》物权编 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第三百一十九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图文来源:昌平1031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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