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是否已经落到实处?各地民生、就业政策存在哪些不合理限制?“放管服”改革还有哪些痛点和难点?外贸企业出口产品转内销如何更畅通?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开展以来,各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实地走访、随机抽查、小范围座谈等方式,广泛深入一线,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听民意、察实情,让大督查成为抓落实、促发展的一把利剑。
推动政策落实
好政策还需真落实。各督查组的一次次奔走、一次次暗访、一次次座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各地更加扎实地落地生效。
为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国家出台政策推动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督查组赴实地督查时发现,江苏、湖北、湖南、青海等省份存在房租减免打折扣、政策落实不坚决、配套政策不完善等问题,中小微企业反映强烈。
在线索核实过程中,各督查组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忽略任何一个重要事实,提出的建议举措“针针见血”,被督查单位开展整改也心服口服。
“怀化市政务服务大厅内摆放的开办企业办理指南存在多处疏漏和错误,提及的‘企业社保登记’早已纳入‘五证合一’,不需要企业办理。员工参保登记事项未公布具体办理流程、受理要件等,实际办理时企业需先后办理劳动合同备案、用工登记以及员工参保登记3个环节。”在湖南,第十督查组发现,多地存在公示的部分行政服务审批事项未及时落实国务院有关政策要求、线上公示内容和实际办理要求不一致、办理指南错误多等问题。
看似是纸张上的小事,反映出的是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的堵点。督查组揪着问题促整改,让政策落地真正做到畅通无阻。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32家大米加工企业反映,他们按国家政策享受到了粮食初加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但却无法享受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用电的价格政策。
“地方在政策落实执行方面,政策落实力度弱,政策执行范围小,涉企用电服务不精不细。”通过对有关企业和地方税务、电力、物价部门的明察暗访,第三督查组找出了问题的症结。
“建议有关部门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对粮食初加工环节实行分表计价或区分电量计费,加强政策统筹,充分研究界定‘农产品初加工’‘粮食初加工’的合理范围。”督查组提出的建议,让督查的成效不仅体现在解决具体问题上,更体现在与当地有关部门一同推动机制完善。
回应群众关切
连日来,为了回应群众民生关切,各督查组深入一线,走街串巷,明察暗访,把“民生无小事”的理念内化到具体行动中。
有群众反映,家人去世3年,个人养老账户余额2万余元至今不能退还,成为家庭的烦恼。第二督查组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前往河北省人社厅进行现场座谈、核查。
河北省人社厅立行立改,推动完成操作系统中参保人死亡账户余额退还模块的测试、上线。目前退还模块已正式上线运行,包括两位问题线索反映人在内的40个家庭已收到退款共110多万元。
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惠民工程,需要顺应群众期盼,把项目做实、做细、做好,让百姓心里满意、过得舒心。
第九督查组走访湖北省襄阳市瑞源小区时发现,该小区是2019年改造完成的项目,但是“脏、乱、差”现象突出,且部分地方与规划设计不符。居民用水水压过低,部分楼房外墙脏乱,管道、线路相互交织、错综复杂,民众对此苦不堪言。
当地仅仅这一个小区存在问题吗?督查组暗访当地更多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发现,不少改造项目存在开工晚进展慢、未充分考虑各方诉求、群众对改造效果不满意等问题。
“思想上不怠慢,行动上不松懈,按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抓紧有序推进,切实满足百姓实际需求;对已完成改造的老旧小区进行回访,及时发现问题不足并整改;加强对改造工程承包方的监督,最大限度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效应。”督查组总结问题类型,提出针对性建议举措,为当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升群众获得感提供了指导遵循。
在广东,第十一督查组聚焦教育系统乱收费、群众安全饮水等民生问题,督促有关地方立行立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在陕西,第十二督查组督促汉中、安康、商洛三地电力部门停止增设证明条件,推进电价惠民政策落实,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在黑龙江,第三督查组重点督办哈尔滨市存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未分配至业主账户问题,当地立行立改……
解决企业之忧
清理欠款、核查不合理收费、推动政策完善……督查组在各地积极解决企业之忧,以督查之劳,取促市场活力之功。
收到相关线索后,第九督查组对湖北黄冈市某单位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情况进行核查,采取与被拖欠单位对接、查询相关凭证、翻看相关资料,督促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要求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需要跨地区、跨部门解决的问题,督查组发挥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推动问题解决。
第八督查组在河南了解到,郑州货运需求“吃不饱”,而义乌小商品市场需要开辟快速新通道。双方多次对接,终因政策“堵点”无法实现。
督查组经多方协调,在10月下旬测试义乌—郑州市场采购贸易首单飞行,打通义乌—郑州—欧洲货运通道,形成浙江与欧洲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新纽带。
在湖南,第十督查组得到线索,永州等地通过设置招投标条件门槛、为本地建筑业企业诚信等级评定额外加分等方式,变相强制建筑企业在当地新注册成立分公司。
督查组对问题核实后,督办永州市立行立改,责令住建部门立即停止执行无本地发票不支付工程款的规定,要求不得设置任何不合理的准入条件,并集中清理废止一批地方规范性文件。督查成果得到了当地企业的普遍认可。(经济日报记者 袁勇 陈发明 李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