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乍看之下很古怪的案子,凶手赵承熙在案发现场吞枪自杀,而警局却在事后收到了他提前寄出的一盘录像带,录像带上的内容也让各位警官们感到匪夷所思。
事情还是从头说起吧。
2007年4月,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了一起案件,案犯赵承熙枪击了几十人,而后吞枪自杀。他是本校大三学生,出生在韩国,8岁那年随父母移居美国。
美国当时成立了专门调查委员会,他们从案发之前跟他最接近的人调查。
首先调查他的同学,同班同学和同宿舍的。
同学们纷纷表示,这个人从来不跟我们交流,做什么事情都是一个人,独来独往。
同宿舍的人说,这个人在我们宿舍里跟没有这个人存在一样,我们宿舍有人想跟他接近,他也都不理睬;还有一个同学讲,我跟他住了三年,我没见他笑过。
紧跟着调查他的老师,由于大学是专业课老师,上课来下课走,所以很多老师对他没什么印象。
这时有一个老师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说早就觉得他要出事,因为他写的作文都很暴力。
有同学把他写的两个作文剧本放在了网上,其中有一部描述13岁少年和他的继父之间的仇恨关系,剧中人物互掷铁锤,用链锯进行攻击。(剧本大体情节为:这个继父当着母亲的面对他很好,母亲一旦不在家就凶相毕露,后来他发现继父就是杀父仇人,他想杀掉继父为父亲报仇。)
另一部描写一群学生幻想如何谋杀一名对他们进行X侵犯的教师。
以一般人的眼光来看,这两个作文写的都很怪异。
于是警方认为,他写继父,那他犯罪会不会和他的家庭有关系呢?而根据调查发现,他的父母都建在,他没有继父,他家开了一家洗衣店,周围人说这家人很亲切,他有一个姐姐,毕业后在美国的国务院工作。
除了性格怪异、喜欢暴力,美国警方好像也找不到其他的犯罪动机了。
于是他们认真看了那盘赵承熙亲手寄给他们的录像带。
录像带的内容是赵承熙各种拿枪的姿势,有时候穿着马甲,有时候是别的衣服,他在里面说道:
你们有奔驰汽车,你们有金项链,你们有伏特加和白兰地,你们要什么都有了……还不够吗?
你们有无数次机会和方式避免今天的情况,但是你们决定让我流血。你们把我逼到角落,让我只有这个选择。你们做出了这个决定。现在你们手上沾染了血液,永远无法洗干净。
第一段话好像是“仇富”,而后一段话则完全是强盗逻辑,明明是自己犯下的罪,却在说整个社会都有错。
实际上, 赵承熙并没有“仇富”的理由,他家在美国也有车子房子,父母开洗衣店,家境良好。
“恐惧的创伤”
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教授提出,他可能有“恐惧的心理创伤”。
他拒绝与人交流、不爱笑,这都显示了他对环境的拒绝,只有一个人在熟悉的环境里才会谈笑风生。
就好像我们在一座房子里,把门和窗户关上,窗帘拉上,这样的封闭状态呈现出来的是对外界的恐惧。
赵承熙在8岁的时候,骤然搬到了美国。一个孩子成长到8岁,对自己生活的环境已经很熟悉了——伙伴、邻居、街道、学校、老师、同学等等,然而如果这时候一下子搬到别的地方,而且是从韩国到美国的跨度,面对陌生的环境和事物,难以想象一个8岁的亚洲小男孩心里有多么恐惧。
语言不通、人种不同、文化风俗也不一样, 他面对的可能是身材高大的白人或者魁梧的黑人,不能与他们进行语言交流,从他们深眼窝的、显得很莫测的眼睛里,也看不出对我们的态度。
从他写的剧本里,仍然能看到恐惧。虽然他的作文写的很暴力,但他写的主角都是小男孩或者小学生
恐惧的心理会让人拒绝、愤怒,而暴力让人感觉不那么弱小。
在一个家庭里,父亲是力量的象征,如果父亲被人杀害,母子就会被人欺负,这时候如果母亲被人欺骗了,孩子就成为最危险的人物。
总结一下,赵承希恐惧的源点是——让他失去了曾熟悉而拥有的心理力量,失去了曾熟悉的环境、伙伴、朋友,带来的是陌生、孤独、恐惧、痛苦甚至愤怒。
《今日说法》中有一个案例,孩子父母在孩子6岁的时候,把他从农村接到了城市,可没过多久,这个孩子就被父亲殴打致死。
这个孩子来到城市后,喜欢往外跑,家里人找不到他,他也找不到家,外面车这么多,父母很怕出现交通事故,父亲对孩子的管教是为了孩子的安全,但是他不明白孩子为什么往外跑。
其实是因为孩子在这个地方找不到家的感觉。在老家,一出门就可以随便玩、随便跑,到了新环境,孩子在这里是很被动的,而在环境中主动的父母则不了解孩子的心理,由此造成了这个悲剧。
12岁是孩子青春期的起点,进入青春期,2~3年内便可达到成人的身高,而12岁之前,孩子则是弱小的,心理非常脆弱,需要大人的关注和呵护,而不应该被粗暴地对待。
让孩子在早年有一个生活的安全感,这个安全感她们感受到了,才能健康地成长。
在我们当今的时代,农民工孩子的教育问题尤其值得关注,一个家庭追求更好的生活本没有错,但需要考虑的是,孩子面临环境的变化时,是需要大人循序渐进的引导和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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