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落实《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 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环厅〔2020〕27号)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引导作用,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促进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生态环境部政务新媒体平台现开设“帮扶案例”栏目,介绍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落实“六保”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两个正面清单”效能、帮助企业和地方政府解决环境治理方面问题和困难的典型案例,今天,我们推出四川省的典型案例第十篇,供大家参考借鉴,汲取相关经验。
“可以随便查!”钟红放出豪言壮语,可是没有料到公司排放的废水刚检测完没多久就发现超标;更没有料到的是,眼看着公司面临上限为100万元的罚款,事情却有了转机,最终免受处罚。
“免受处罚和超标排污,其实都和这家公司的同一个举动有关。” 自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罗辑介绍。
疑窦丛生
外排废水氯化物超标1.4倍
钟红是自贡鸿鹤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鸿鹤制药公司”)环保安全部负责人。
3月11日,当执法人员来到鸿鹤制药公司,进行“双随机”检查,并对该公司外排废水实施执法监测时,她和同事们显得很“淡定”,因为就在执法人员过来检查的前两天,他们刚进行过对氯离子指标的监测,结果显示一切正常。
然而,监测报告却显示:该公司外排废水中氯化物浓度为843mg/L,超过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4倍。
“我们一直觉得厂里的水可以随便查。”对于这个结果,钟红有些吃惊,企业随后自行检测的跟踪样本也同样显示超标。
监测人员在企业取样
据罗辑回忆,就连执法人员也感到疑惑,因为在现场取样时没发现任何问题,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车间环境符合规范,企业负责人的表现也丝毫“不虚”。
在生态环境部门的现场监督下,鸿鹤制药公司采取紧急措施,关闭阀门,停止外排废水。
事出有因
产能扩大14倍补防疫消毒水缺口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执法人员并未立即对该公司立案,而是同该公司工作人员一起来到车间,查看其物料添加比例、生产设施设备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从物料进口到产品出口再到污水排口逐一调查,并做抽样检测。
罗辑表示,他们还和公司相关负责人一起在现场讨论、分析问题的症结。“毕竟处罚不是目的,实现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才是目的。”
最终,目标被锁定在了公司的产品——消毒水身上。
帮助企业查找资料
原来,经过对生产记录的和相关文件的调取,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为自贡市疫情防控物资次氯酸钠定点生产企业,承担了次氯酸钠的生产任务。次氯酸钠主要用于疫情期间在医院等公共场所的大规模消毒。
鸿鹤制药公司次氯酸钠原产能6吨/月,疫情期间为补足防疫消毒用品缺口,紧急扩大产能约14倍至87吨/月,产能的大幅扩大导致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量大幅增加,污水处理效果下降,外排废水氯化物浓度超标。
如何保证在产能不下降的前提下,有效解决外排废水氯化物超标问题?据罗辑介绍,他们立即组织相关环保专家帮助企业制定解决办法,并给出建议:调整生产负荷,把生产任务分散到各个时间段,避免集中在某个时间段排放。
鸿鹤制药公司采纳了这个建议,同时自己也制定了解决方案:在排放口设置围堰,并接入抽水泵,一旦发现超标就可以将水抽入应急池。“执法人员还实地来查看了,帮我们确认方案是否可行。” 钟红说。
正面清单
达标排放后免受处罚
4月3日,鉴于鸿鹤制药公司积极配合调查,且及时完成整改,造成的环境影响较小,违法情节轻微,为鼓励该公司在疫情期间积极加班加点生产防疫物资的奉献精神,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此次超标排放废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听到免受处罚的决定,我们当然是很高兴。这些年我们在环保上的投入其实很大,环境执法部门对我们一直以来也都很支持。”钟红说。
据罗辑介绍,如果不考虑免于处罚的因素,鸿鹤制药公司原本将面临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不过该公司属于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中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
鸿鹤制药公司很幸运。实际上,就在来该公司“双随机”检查的前一天,3月10日,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刚刚推出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举措。
疫情发生以来,自贡市生态环境系统将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污染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涉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的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共计18家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今年上半年,对8起环境影响较小、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鸿鹤制药公司只是其中之一。
在企业污水排放口对水质进行快速检测
4月15日,执法人员对鸿鹤制药公司开展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的复检工作,再次对总排污口的废水进行了检测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检测项目排放浓度均达标。
供稿: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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