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菜单中鱼虾类菜品禁止使用“长江”“汉江”“野生”、 养殖长江、汉江流域的鱼类制作菜品要打上“人工养殖”字样.....记者10日从武汉市禁捕办获悉,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餐饮业协会联合出台了《规范餐饮服务单位菜单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这也是武汉首次发布规范餐饮服务单位菜单的指引。
“湖北是千湖之省,武汉是百湖之市,武汉人喜欢吃鱼由来已久,武汉烹饪鱼的大师也很有名,武汉做鱼的餐厅也非常多。”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前一阶段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餐饮单位存在菜单不规范问题,出台这一指引,主要是指导全市餐饮服务单位规范菜单,在经营活动中落实禁食野生动物和禁食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据了解,《指引》主要内容包括:
菜单中鱼虾类菜品禁止使用长江、汉江、野生等字样,如长江鱼、汉江鱼、江鱼江虾、野生鱼等。
经营人工养殖长江、汉江流域的鱼类制作菜品,在菜单中应标明人工养殖字样,如鮰鱼、憨头鱼、船丁鱼等。
禁止加工经营野生河鲀(河豚鱼),禁止经营养殖河鲀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鲀整鱼。
经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大鲵、胭脂鱼、松江鲈、西伯利亚鲟、俄罗斯鲟、小体鲟、匙吻鲟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在菜单上注明“人工养殖”字样,索取相关证照,保证来源合法,方可经营。
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菜品中严禁出现果子狸、刺猬、豪猪、蓝孔雀、黑天鹅、鸿雁、灰雁、黑水鸡、斑鸠、麻雀、田鼠等品种。
禁食以蛇类为原料的菜品。菜单中不得出现蛇类字样的菜品。严禁经营野生蛙类,严禁使用“青蛙”简称字样。
以畜禽,包括猪、普通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鸽、鹌鹑;梅花鹿、驯鹿、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番鸭、绿头鸭等为原料的菜品,禁止在上述菜品中冠以“野生、野”等字样,例如野猪、野鸡、野鸭、野兔等。
有了这个《指引》,餐饮企业的菜单上的鱼虾类菜品有统一的“标准”,对消费者也起到引导和宣传的作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 以上内容,餐饮商家要在菜单薄、电子菜单、宣传单、店内张贴广告、店外张贴广告、服务口头介绍和线上、线下宣传等方面同步规范。
湖北之声记者 赵文华
通讯员 王璐 胡雪婷
举报/反馈

湖北之声FM1046

1.4万获赞 2672粉丝
大视野、正能量、暖民生
湖北广播电视台湖北之声官方账号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